火灾烧毁职工衣服,老板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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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2007年12月19日,我们公司集体宿舍发生火灾,烧毁了宿舍中三个职工的全部衣物及一些生活用品,着火的当天我用电烧了一桶水就出去了,随后不知道其他同事是否也烧水。着火原因有可能是电线短路引起的,也有可能是同事抽烟的烟头引起的。如果是电线短路所造成的,电源应该自动关闭,可时当时并没有跳闸。即便是电源短路所致,那么公司是不是应该负主要责任呢?负责的原因:一是公司管理松懈,职工可以乱搭乱接,可以随便用电器烧水,取暖,一根电线多个接头加上10多年的电线老化,当然承受不了这么多的电器超负荷的电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是冬天来临,我们作为公司的职工,公司有责负为我们解决用热水的洗脚,洗脸及饮水等问题,以前公司用锅炉烧水供集体用,后来取消了,取消以后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如安装太阳能或每人发一点补贴等)这一问题,所以第一个职工都用电自己烧。
许律师你说我和公司老板谁的责任大?请您回答我,我该怎么解决这件事?我可以请律师提起诉讼吗?我可以要求老板陪我们的损失吗?
来自: 222.221.245.234 留言时间: 2007/12/29 21:10:32
回复内容 报警了吗?先由消防部门查明起火原因。若查明是因你用电烧水造成的,你就有赔偿责任。若老板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2/30 1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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