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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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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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律师,您好,谢谢您对刚才的试用期辞职的问题做出解答,我还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向您讨教一下,一是如果可以请同事证明或者工资证明算不算举证?二是投诉必须到劳动部门去吗?那12333可以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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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13.10.116
留言时间:
2008/2/15 2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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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算啊,同事写出证言并到庭作证就行,要证明劳动关系、劳动时间、工资数额等情况.劳动关系的主管部门是劳动部门,当然要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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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2/16 15: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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