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及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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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与前妻于2004年2月以共同名义购买房产一套(产权证是前妻名字),有一小孩生于2001年,然后我们在2005年12月协议离婚,同时签订离婚协议,房产及小孩的抚养权归前妻所有。但在2006年1月,也就是仅离婚一个月后,前妻以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为由,将孩子交由我抚养至今,并同时口头承诺房产归我所有,因工作及其它原因至今未办理任何手续。在此期间所有房产贷款都是由我承担,孩子也由我抚养。近日前妻告知我她要再婚,因此我需要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但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请帮帮我。
来自: 221.213.28.131 留言时间: 2008/6/25 23:56:45
回复内容 双方写一个财产协议,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然后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6/28 1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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