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收取新房装修押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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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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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1)新交的房屋准备装修,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交纳8000元(业主交5000,装修公司交3000)的装修押金.请问物业管理收取装修押金是否合法?合法的话是否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2)由于所购房是期房,在去年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告知房屋中的入户花厅(3\4封闭,窗户位置是空的)可以安装窗子,改成房间使用.但今年交房后物业管理不允许安装窗子,说是影响外观.可是不安装窗子的话,实际使用很困难(没有挡雨的地方),所以很多业主都打算安装窗户.但由于小区新交房,业主没有入住,装修也是前后不一,更没有业主委员会.如果自行安装,则物管将扣除押金作为罚款.这样的情况业主要如何处理才能尽早安装窗子呢?
您的回答将给我莫大帮助!不盛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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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13.83.161
留言时间:
2008/7/2 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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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收取装修押金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一贯做法,没有相关法律规定,适当的收取应该是合理的。安装窗户问题找开发公司解决。物业公司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安装应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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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3 10: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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