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坟地葬在耕地里的纠纷(土地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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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许律师您好:烦您解答我的这个问题,深表谢意。陈某坟地在文革期间因破四旧、立四新迁到现在的地堰上,坟前头距原集体栽的桃树相距一米远,20多年来没有因为坟地发生过纠纷。而今2007年3月左右陈某家新坟又葬在老坟前面,占用了乔家所承包的土地里,要求被告赔偿损失3000元。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判决原告败诉。请许律师帮组我给予解答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
来自: 218.24.191.32 留言时间: 2008/7/6 8:40:13
回复内容 你好,要看有没有侵占乔家的承包地,若没有,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6 1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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