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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如果说证券从业人员有欺诈客户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达到诈骗罪,盗窃罪,那证券公司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情况是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在帮助客户开户时,骗取了客户的银行帐号,密码,将客户的钱拿走,公司也需要承担刑责?要是公司已经先替该客户经理将其所骗款项先还给该客户后,不向公安局报案,是否属于包庇罪?虽说公司只是要求客户经理为客户开户,之后客户经理盗窃,诈骗客户的行为不是公司的指令,但却是客户经理在工作时间里所作出了行为,属于职务罪吗?
来自: 220.165.185.200 留言时间: 2008/7/9 14:37:36
回复内容 若是公司的犯罪行为,公司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若只是客户经理的犯罪行为,属个人犯罪,公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9 2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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