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惨遭车祸我该怎么办
留言内容

留言者: 0402wywmzyq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在晋宁县妇联工作。今年48岁。今年5月20日,因公事乘坐本单位车辆上昆明办事,在回昆阳的途中在昆玉高速公路不幸发生车祸抢救无效生亡,现在交通事故认定已经出来,因工生亡也认定。
请问:
1.是不是单位除了因工赔偿外还必须对交通事故做出赔偿?
2.虽然我现在已经成年,但是我父亲在我17岁就去世了,妈妈现在也去世了,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我是否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情况这一块的赔偿会在多少。
3云南省今年交通事故是怎样赔偿的?
    
   现在我很需要您的帮助,请尽快回复我。深深感激
来自: 222.172.140.35 留言时间: 2008/7/17 13:04:37
回复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你母亲不是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可以不适用这条的规定。此案若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你可以领取一万多点的丧葬补助金和九万多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你是成年人,一般来说没有抚恤金。是否赔偿精神损失费,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按工亡赔偿比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要低得多。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可获二十多万的赔偿,也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可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司机和单位,争取更多的赔偿。详情请电话或当面咨询。13888239009许思龙律师。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18 0:39:08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