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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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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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
我们已经报案了,停电动车时没有停车凭证,但保管人员看见我们停了!医院已没有收取费用为由拒绝负责,还说只是为了方便患者停放,丢失还是自己负责,这样能要求医院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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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8.63.140.35
留言时间:
2008/8/6 14: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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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可以的,按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赋有保障义务。你作为消费者,将车交给医院保管,虽没有交保管费,但医院有过错,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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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8/9 10: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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