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后能要求赔偿吗?。。。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您好,想向律师请教一个问题?
在公司上班半年,公司未与签定任何劳动合同
现在离职,能要求支付赔偿吧?
新劳动法上说:“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这样要求吗?
急切求答!!!
来自: 116.52.41.20 留言时间: 2008/8/8 16:17:21
回复内容 可以的,还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8/9 10: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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