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责任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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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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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情况说明
我是正义电器数码部正义通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我公司于2008年4月与南方潮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租下圆西电子广场1f—102号进行数码产品销售,因当时是以南方潮科技为名来与商场签约,所以我们在本店销售均用南方潮科技为名,并且我公司(正义通达)也委托南方潮对本店的员工(包括我公司员工)进行日常行为管理。
2008年08月02日15时左右,我接公司电话需要外出办事,当时店铺上还有另外两个员工许兴和,杨素全在店上留守销售产品。我和往常一样,我口头向两位同事打了招呼并把我公司的柜台钥匙一并托负于店内同事委托照看便离开了店铺,当时店铺货品均为正常。
我于当日17:00左右再次回到店铺,我的两位同事都在店内,但我发现我公司在柜台所展示的两台索尼高端笔记本不见了,并且用于锁笔记本的锁也被挟断。我便询问在店上的两位同事情况,他们说没留意,没有什么人进来过,并且承诺说店上没有空过岗,至少都有一个人留守。我当时十分气愤,随即叫来了商场保安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查看,保安人员也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人员。我就向贵所(文林派出所)报了案。
以上便是当日的事情经过,按照贵所要求,我公司特提供我公司调拔到该店铺的调单单据及物品价值证明 经额24000.00,希望贵所能为我公司查出真相,为我公司挽回这次的损失。
备注:被盗笔记本型号及机身号:
报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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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6.52.183.86
留言时间:
2008/9/3 2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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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不知道你说的对方是谁?是你的同事还是南方潮公司?先破案吧!南方潮公司应该没有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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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9/4 21: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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