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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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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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4月5日购买了一辆两轮自行车(售价360元),在6月7日被小偷偷走,小偷(已被公安机关拘留)以80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今年的9月13日小某在街上骑车时被我认出,当时我要求李某无偿退还回我,李某很强硬的说不行,怕引起冲突,我只好又花了120元从李某手中赎回了车.请问李某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又如何要回我的经济损失?我是否起诉李某要求他给我补偿呢(因我的自行车被盗时是全新的,现被李某骑得很旧了)?补充说明一下,李某和小偷同村的,明知此人是小偷还要购买他偷来的自行车.我已报警,警方立案后已确定此案,可是警方只抓了小偷(小偷是进入仓库偷窃的),警方没有追查购车人李某,警方这样做是否正确?我是否可以投诉警方的工作人员? 恳求各位律师尽快答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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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65.26.230
留言时间:
2008/9/17 20: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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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购车人的情节比较轻微,一般来说构不成犯罪,但本律师认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的。赃车是要收缴发还给你的。购车人应退钱给你。找公安机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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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9/17 2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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