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留言内容

留言者: kuanghong
我今年18岁,工作了一年对法律不太懂,我还是说说我的事情吧:
        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10月22号晚上我在回家的路上骑的是电动车,车的速度很慢,在15码左右,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突然后边来一辆面包车把我从后面撞到,当我到在地上的时候还不知道是被车撞了,因为当时根本没听见后面有什么声音,在我到地以后,那辆车还在路上不知道是划行还是有意的继续往前面开,不过速度比较慢,在我到地的时候回头看见后面是辆车,主要是因为看见车前面的两个大灯而且距离,离我越来越进,《我是通过灯亮的程度判断车还在继续往前开》当时我就马上在地上滚动,及时躲开了,当我站起来的时候车才缓缓呢行驶,我站起来后马上叫他们“停下”,当时他就停了一下,我还以为他是打算停下车来,可谁知道他是为了准备倒车饶过我,然后直接就开着跑了。后面还是我自己报警后,警察才在他行驶一段路后拦下了他,后面才知道他是酒后驾驶,而且在我之前还撞到了几人,其他人比较严重。我因为当时及时的避开,所以才没受多大伤害。可我的车被他撞得有些严重。
     我现在想问下,我可以像他所要赔偿多少,都可以让他陪我些什么,我是在工作的,因为这个事情,不得已的情况下请假了三天,主要的是在撞我后是我自己躲开的。不知道他这是算什么,而且我敢保证当时要是我没有躲开的话,不是断支胳臂,就的当场就被那辆车从身上压过去,因为当时那车是正面面对着我的,同时我在地上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感觉出来车停下来,而是继续往前行驶,因为我听见我的电动车被车推着走呢声音。
来自: 220.165.215.245 留言时间: 2008/10/23 21:48:04
回复内容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面包车司机的全责,你没有责任。可要求其赔偿电动车的损失、医药费等相关费用。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0/23 2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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