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麻烦许律师给解答下。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许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08年8月17号我和1个朋友合租了一套房子,当时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可是因为经济问题和房东协商,只先付了3个月的房租和1个月的押金和中介费,房东要求过了这3个月以后房租为半年一付。后来又搬进来了2个朋友,他们的房租是我们垫的,所以他们是每个月分别付给我们一人150元的,可是其中和我合租的那个却在这个月搬走了,因为她搬走,其他2个租客因为承担不了下个月要支付半年的房租也搬走了,我想请问下,她这样违约的话,我能不能要求她给我经济赔偿?因为当时房租是900一个月,我和她每人每月300元,其他2个朋友每人每月150元,可是她现在搬走了,另外2个不参与签合同的朋友也搬走了,这样算下来,我后半年就是每月要承担900的房租,下个月房租到期,半年一付,就是5400元,和之前比较起来,我每个月300,半年也只是1800,现在我却要承担5400元,我就想问问我能不能要求她给我经济补偿?或者请问许律师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麻烦许律师给解答下,谢谢。

    
    
来自: 220.163.7.186 留言时间: 2008/10/30 23:18:59
回复内容 租赁合同上有你们俩人的名字吗?或者你们俩人有协议吗?若有,按协议办。最好协商解决,金额不大,值不得打官司。
回复: 许思龙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0/31 0: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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