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和玉说,《规定》贯彻宽严相济,降低成本,节约资源。
据昆明市检察院统计,2004年,昆明市两级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的4051人,占有罪判决总人数的49.10%;2005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4094人,占50.76%;而2006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4098人,占52.86%,人数与比例均逐年上升,而这些案子只是一些轻微的刑事犯罪纠纷,在很多情况下,这种纠纷可以通过刑事和解的方式加以解决。
“对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处以监禁的刑罚,有时未必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反而会造成一系列的紧张关系,被告人极有可能将遭受的严厉惩罚归咎于被害人,出狱后对被害人加以报复。”周和玉说,而刑事和解,被告人因真诚悔罪与积极赔偿而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两者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解决,双方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维护,确保了当事人以舒畅的心情、正常的心态投入到了社会生活中。据不完全统计,仅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14个基层检察院中有10家单位适用刑事和解处理各类刑事案件81件。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