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思龙,云南镇雄人,2000年起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证号:15301200010393151,现为云南恩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昆明律师服务网www.law66.net站长,民建会员。
许律师一贯秉承:忧当事人所忧,急当事人所急,为谋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不懈努力。
许律师热心公益法律行动,曾发起数起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公益法律行动,对推动国家法律完善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许思龙律师被昆明市妇联评为2006年度昆明市优秀妇女维权岗代表,获得2009年度昆明市官渡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许律师具有深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所办案件绝大多数达到预期目的,赢得广大当事人的好评。擅长办理:清收各类欠款,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等。
公益活动及建言献策:
2014年3月:向财政部书面申请公开毛主席纪念堂及其管理局财政经费拨付、使用信息。财政部已书面回复。
2014年3月:召集28人联合向财政部书面申请公开全国两会经费预、决算及拨付信息。财政部已书面回复。
2014年4月: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申请公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的相关信息。随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闭了该法制教育基地。
2014年4月:召集77位公民联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及《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进行违宪审查,要求废除收容教育制度。随后,该倡议获众多全国知名学者、律师的响应。该建议书被国家发改委《改革内参》杂志2014年综合版第22期全文收录。2014年4月,《人大舆情专报》转载了云南律师许思龙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撤销《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的建议,法工委曾专门就此问题进行研究,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方面。2019年11月27日,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关于提请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议案》。收容教育制度已于2019年12月28日被全国人大废除。
2014年8月,针对转基因食用油普通存在的转基因标识过小,消费者难以辨识,违反法规的问题,许思龙律师在全国发起了“转基因公益法律行动”,征集到87位参加者。8月20日,同时向昆明、福州、青岛、西安的法院起诉。开创了一种针对普遍违法行为同时多地诉讼的一种维权模式。这一行动,获得了几十家媒体大力支持和传播,引起了全国人大的重视。2015年4月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正案专门增加了一条:“第六十九条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这一法律行动被中国案例法研究会评入“2014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被澎湃新闻选入“2014年中国转基因十大争议事件”。
2014年12月13日,针对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在45天内连续三次下发通知,提高汽、柴油消费税一事,许思龙律师第一个提出反对意见,向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申请公开提税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2016年6月1日,召集108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议,要求修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统一城乡赔偿标准,实行“同命同价”,给全国六亿农民国民待遇。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全省级法院进行同命同价的试点工作。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建议的要求进行了修改,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害人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统一按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完全实现了“同命同价”。
2020年1月9日,针对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后,不在出站口显示扣费金额的问题,提出关于改进高速公路ETC联网扣费方式的建议,建议车辆到进站口屏幕显示ETC卡金额,到出站口统一扣费,屏幕显示行驶公里数、扣费金额和卡余额。做到明码收费、明白收费、清白收费。满足司机的知情权,消除司机心中的疑虑。之后全国ETC收费系统已按照本建议进行了整改。
2020年5月26日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提出《关于将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的建议》。
2021年4月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递交《关于修改〈广告法〉严禁互联网弹窗广告的律师意见书》。意见书建议,立即修改《广告法》,严禁发布弹窗广告,提高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开展综合整治活动,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
2021年8月6日,提出《实现教育公平请从废除、改革机关幼儿园开始》的建议。
2021年10月12日征集16位公民联署向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递交《将农民和城镇无业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建议书》,获人社部回复“留作参考”。
著作:
《收容教育制度应予废除》,《改革内参》2014年综合版第22期。
《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三股力量》,获正义网法律博客头条推荐,入选正义网博客周刊第78期,获陈有西律师点评并在陈有西学术网上头条推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共识网、中国正义与反腐网、财新网等知名网站纷纷转载。
《一个律师的国是建言:中国当前急需做好的几件事》获陈有西学术网头条推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共识网等网站转载。
《从任建宇劳教案谈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
《如何才能达到和谐社会》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应当明文废止》
《城中村改造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时评:《谢朝平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后谢被释放。
《梁丽盗窃案定性不当,应定侵占》,后梁丽被定性为侵占,获释。
经典案例:
代理127路公交车撞人案一审判赔287万元;
侯某某运输毒品海洛因1485克死刑改判死缓案;
熊某贩毒海洛因350克处刑二年案;
唐某某贩卖海洛因200克处刑七年案;
黄某某故意杀人被轻处无期徒刑案;
鲁某抢劫杀人被轻处徒刑十五年案;
云南客车厂租赁纠纷案;
威信扎西饮食店房屋买卖纠纷案;
骆某某故意伤害致死辩为聚众斗殴案;
杨某某故意伤害致死辩为聚众斗殴处刑四年案;
骆某某故意伤害致死辩为缓刑案;
郑某某、陈某某、许某某涉台离婚案;
新加坡人蒋某某诈骗案;
无证停车场丢车获赔16万案;
马某某、侯某某死刑改判死缓案。
黄敏、赵中勤等人诉泸西县住建局等单位强拆胜诉案;
北京刘某某没有借据打赢借款纠纷案;
寻甸杨挂芬被诉转让土地合同无效经本律代理胜诉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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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毛主席纪念堂经费拨付情况信息公开申请书 昆明律师服务网http://www.law66.net/ShowArticle.shtml?ID=201441110275510107.htm
2、全国“两会”财政经费预、决算及拨付信息公开申请书http://www.law66.net/ShowArticle.shtml?ID=201441110403388290.htm
3、77位公民提请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书http://www.law66.net/ShowArticle.shtml?ID=20144292225232226.htm
4、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述评 中国法学网http://iolaw.cssn.cn/fxyjdt/202003/t20200316_5101686.shtml
20、高速公路ETC通行费之惑:许思龙律师接受云南电视台采访http://www.ynells.com/newsdetail.asp?id=243
21、关于将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的建议http://www.law66.net/ShowArticle.shtml?ID=202052711355997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