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四川籍传销“巨头”在四川通过遥控指挥,掌控着遵义一个达万余人的传销组织。遵义市公安和工商部门经过大量侦查和周密部署,在四川将3名传销“巨头”一一抓获。昨日,记者从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获悉,该案中6名传销“头目”近日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2万。
5月16日,遵义市工商和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展开联合侦查。经初步调查得知在遵义两城区的北京路、大连路等地,有一个庞大传销组织。从事传销的人员来自北京、甘肃、广西、云南、四川等地,达万余人。
该组织从2006年5月从广西来宾市迁入遵义市两城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他们以介绍工作或做生意为由,诱骗同乡、亲戚和朋友来遵义两城区,销售“深圳文斌贸易公司”产品(每份3800元,无产品3300元)发展下线人员,层层收取利润,非法牟取暴利。三个高级业务员远在四川遥控指挥。
红花岗区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该非法传销网络在遵义市两城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涉案金额共计378余万。罗云洪非法获利100余万元,蒋先发非法获利50余万元,路勇非法获利20余万元,冯登全非法获利2万余元,张平非法获利1万余元,张小东非法获利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6个被告人违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故对被告人罗云洪判处有期徒刑4年,蒋先发、路勇被判刑3年,冯登全被判1年,张平和张小东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对罗云洪、蒋先发、路勇分别处罚金100万、50万、20万,冯登全、张平、张小东各处罚金4万元的一审判决。
据悉,6被告人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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