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44岁的四川来京务工人员杜太平,居然冒充中共中央组织部处长、局长,骗取四川省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现已服刑)近50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杜太平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六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杜太平曾在北京从事过劳务承包工程,自2000年以来,他多次冒充中共中央组织部处长、局长去结识朋友。田玉飞在得知杜太平的“身份”后,为与杜搞好关系,专程到北京结识杜太平。当天,杜太平为使田玉飞相信其虚构的干部身份,在北京市东城区保利大厦为田玉飞订房,并乘坐朋友开的军车亲自去机场接田玉飞。在北京市东城区保利大厦客房内,田玉飞送给杜太平1张内存47万余元的银行卡并告知其密码。后杜太平将该卡内存款取出用于个人支出。
一审法院经审判决后,杜太平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杜太平冒充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社会公共秩序,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故依法对被告人杜太平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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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四川第一贪”的乐山市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涉案金额达到3189万元。当地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