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为吞没从情夫那里借来的1700多万元巨款,南京一房产公司女老总张晶花100万元雇凶追杀情夫至南昌、厦门等地,最后在滁州市来安县得手。9月30日,滁州市中院对震惊苏皖两省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晶死刑。
法庭审理查明,张晶2004年在南京开办兰海房产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时,与在南京经商的福建人黄某某相识后姘居。2004年9月至2005年11月,张晶陆续向黄借用资金15笔,计人民币1779万余元。2005年春,张晶又与在南京经商的福建商人吴某某相识并购房姘居,双方意欲各自离婚后结婚。当吴得知张晶与黄的关系后提出要张与黄分手。
2005年6月,张晶为与黄某某分手并占有其巨额资产生杀人恶念。此后,张晶先后找到曾被多次判刑的释放人员成弘、韩洪,和吴孝专一起密谋杀害黄。张晶向成弘、韩洪提供了黄的车牌、照片等资料及行踪信息,并预付30万元。韩洪纠集郑诗勇、许晓海等人对黄多次进行跟踪,先后伺机追杀被害人黄至南昌、厦门等地,均未果。
数度险遭杀害却没有引起黄某某的警觉。2005年11月17日中午,黄致电告诉张晶下午将坐飞机由厦门回南京,让张晶到机场去接。
于是,张晶在当天安排人在机场高速路上制造 交通事故,借机绑架了黄某,前往来安县被告人田震霞的一亲戚家藏匿起来。11月18日下午2点多,韩洪等人赶回南京,收到张晶的40万元后,将黄某杀害。次日中午,张晶再次付给韩洪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