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文章 >> 文章正文
新娘遭辱骂受惊吓造成日后流产 肇事者被判赔偿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法制晚报10月9日报道 为了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擅闯他人新房的李女士被告上法院。

  记者今日获悉,顺义法院判决认为,李女士私闯洞房,间接造成了新娘日后流产,李女士为此要赔偿新娘3000余元,并赔礼道歉。

  马女士起诉称,2007年2月4日,是她新婚的第一天。当天早上7点左右
,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李女士强行闯入其家中,并径自进入洞房。自己当时正在睡觉,李女士掀开她盖的被子,就开始在屋内大声辱骂。家人报警后,李女士才离开。

  马女士称,李女士的行为给自己造成极大的惊吓。受惊吓的她来到顺义区中医院检查治疗,此后发现自己已怀孕。但她被医院告知,在此之前因受李女士惊吓,为了治疗所服用的药物对胎儿有影响,医院建议她做流产手术。

  2007年5月,马女士进行了流产手术。马女士认为,李女士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故此起诉要求李女士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

  李女士辩称,自己的丈夫被马女士的丈夫开车撞伤。事发当天,自己同儿子去马女士家是为了解决丈夫被撞的事。她并不知道那是马女士新婚第一天,自己当时也没有掀被子等举动,因此不同意马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马女士的丈夫驾车与李女士的丈夫发生交通事故后,李女士同其子去马女士家中解决赔偿事宜并无不当,但李女士私自一人在马女士夫妇未起床的情况下进入新房,导致马女士受到惊吓,应当对此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此外,李女士私闯洞房的行为有悖于地方风俗人情、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法院支持马女士要求李女士赔礼道歉、赔偿合理经济损失的请求,判决李女士在道歉的同时赔偿马女士3000余元。

编辑:朱子成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昆明市领导干部职务分工..
·湖南永州一男子闯法院枪..
·新版律师执业证编号规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
·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律师到底能挣多少钱?
·有收条就能证明已付款吗..
·深圳、广州、厦门三地律..
·许思龙律师简介
·央行存贷款基准利率表20..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