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请表弟帮忙活动买地盖房子,没想到花了几十万把房子盖起来后,房产证上竟是表弟的名字……”
“一派胡言,压根就是我请老表代管盖房子,不能说我出钱请谁来盖房就是谁的吧,谁都知道谁有房产证房子就是谁的……”
日前
,来自曲靖市富源县的吴华平和李自强表兄弟俩成了当地的新闻人物。他们为争当“房主”两次对簿公堂,双方都说自己是房子的“主人”,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吴华平想不通,辛苦挣来的几十万不能打了水漂,他决定还要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
表兄:他算计我的房子
吴华平说,2001年,他请在富源县法院工作的亲表弟李自强帮忙买地盖房。李自强答应帮忙后,吴华平给了他5万元的活动经费。“连第一次交的18万元,前后我一共给了李自强21万。就因为是表兄弟,我没要任何收据或条子。”吴华平懊悔地说。
“房是盖起来了,但却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李自强告诉我,办房产证需要10万元。我哪有这么多钱,就说不办了。”吴华平说,他当时不明白怎么办房产证,李自强见他犹豫,就喊他拿5万剩余的会想办法。房产证迟迟没办下来,一拖就到了2004年,李自强突然说房子是他的,更可气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竟然是李自强。没多久,李自强向沾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过来告他侵害他人合法财产,一审判决后,吴华平不服向曲靖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表弟:下套之说无中生有
“这房子从头到尾都是我出钱买的,而他只是帮我看管建房。”对于吴华平的说法,在富源县法院工作的李自强感到自己有些冤枉。
李自强说,他于2001年与农业银行富源县支行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以31万元买下后所镇营业所的房产,当年12月办理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
办理了相关手续后,他委托表兄吴华平看管建盖房屋,吴却在他的房屋上加盖了房屋,并长期占用了部分房屋, 甚至私自出租部分店铺收取租金,当他提出收回房屋遭到拒绝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自强表示,老表吴华平所说的请他帮忙买地建屋的事压根没有, 房产证可以说明一切问题。 除了房产证,他还有《房屋转让协议》、存折和交纳房款时的收据,这一切都可以证明房屋是他购买的。
曲靖中院终审判决后,吴华平不服,表示还要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
都市时报
编辑:陈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