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女子张丽(化名)在北京联帮医疗美容诊所做美容时,接受了静脉注射的全身麻醉。这次麻醉后,她呼吸和心跳停止,再也没能醒过来。后经查明,该美容诊所不具备采用静脉麻醉的资质,为张丽注射麻醉针的是来自朝阳医院麻醉科的一名“走穴”医生。据此,北京朝阳法院在前天判决联帮诊所赔偿张丽的
家属60余万元。
全身麻醉后心跳骤停
张丽是一企业的高管,收入颇丰。去年年底,她看到一则联帮诊所的广告,决定去该诊所咨询有关除皱的事。“她当时46岁,是个非常爱美的人。”张丽家属的代理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孟庆荣转达张丽姐姐的话说。
今年1月1日早上,张丽按约定来到位于朝阳区静安庄一公寓6层的联帮诊所,准备接受“全颜面部除皱术”。
10点钟,张丽躺到了病床上,准备接受手术所需的全身麻醉。麻醉医生是张汝金,来自朝阳医院麻醉科,他给张丽注射了静脉麻醉针。但随后,张丽的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怎么叫都叫不醒……
999急救车将张丽送到了煤炭总医院。1月13日中午,张丽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停止引发脑衰竭”。
此后,张丽的姐姐找到联帮诊所的法定代表人李刚要求赔偿。“他们承认有责任,但是不愿意多赔。”张丽的姐姐说。
医生诊所被行政处罚
对张丽的死,家属一致认为是医疗事故,因此他们到卫生部门投诉。张丽的母亲还请求朝阳区卫生局做医疗事故鉴定。
4月17日,朝阳区卫生局给联帮诊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联帮诊所开展静脉麻醉超出了核准登记的诊疗范围,处以3000元罚款。
1个多月后,麻醉医师张汝金也接到了朝阳区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局认定张汝金自行携带麻醉药品,到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诊所为患者实施麻醉,且没有开具麻醉药品处方,违反了《执业医师法》。朝阳区卫生局对其予以“责令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处罚。
同时,张丽的母亲接到朝阳区卫生局《中止医疗事故鉴定技术鉴定通知书》。因为联帮诊所并未给张丽建立完善的病历卡,因此无法取证鉴定。
张丽的母亲接到通知后,一纸诉状,将联帮诊所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老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100余万元。她说自己需要赡养,而张丽还留下了一个在读大学的女儿,这些都需要诊所给出补偿。
家属获60余万元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联帮诊所的代理人称,诊所给病人注射静脉麻醉属于“超范围失误”,但麻醉师张汝金是国家正规三级甲等医院的麻醉医生,个人能力和资质不存在问题,因此,诊所不答应张丽家属提出的百万元赔偿。该代理人还说,联帮诊所已经开始停业整顿。
前天上午10点,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宣判了此案。法院认定,联帮诊所进行静脉麻醉的行为超出了其核准登记的诊疗范围,造成张丽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张丽家属60余万元。其中,法院酌情将精神抚慰金从原告要求的50万元降到了15万元。
法官认为医生应担责
庭审结束后,记者就张汝金的行为询问了主审法官。法官说,张汝金并非张丽家属的诉讼对象,因此此案不涉及他。不过该案件中,医生张汝金应承担一定责任。法官还说,目前医生到其他诊所、美容院“走穴”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但司法方面暂时还没有相关的处理措施。
昨天下午2点,记者来到联帮诊所,发现该诊所已关门,但其招牌仍在。记者致电其法定代表人李刚,对方以不方便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朝阳医院麻醉科,对方称,张汝金已转至医务科,做起了行政工作,暂不行医。此后,记者多方联系张汝金,但未能成功。(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