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1月23日讯 记者王斗斗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月1日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进展顺利,实现了平稳过渡,有力地保障了人权。今天来自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的信息显示:今年判处死缓的人数,多年来第一次超过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死刑核准程序改革,加强了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可不立即执行的一律不立即执行,确保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刑事犯罪分子,使死刑立即执行的刑事被告人人数逐步减少。
同时,统一死刑司法尺度,避免量刑失衡,确保了被告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完善了死刑二审开庭程序,改变了死刑复核与二审程序“合而为一”以及二审基本不开庭的做法,有利于落实死刑案件中证人和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死刑核准程序,改变过去以书面审为主的做法,对报请核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合议庭全面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及其律师辩护意见。
最高法:坚持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3日)发布消息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要求坚持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针对死刑这一最严厉的刑罚,决定特别强调,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准确惩治犯罪,慎重适用死刑,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