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摆造型”费用未果引发双方群殴,并致一人死亡。昨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讨要“摆造型”费而引发的命案。
2006年9月21日21时,“建宏”(在逃)帮助赖林(在逃)到昆曲高速公路旁边的一个村子里“摆造型”后,多次讨要费用未果。2006年9月28日9时许,“建宏”邀约了杨贤智等30余人(其中杨贤智邀约了金荣成等6人)来到马家营某饭店寻找赖林讨要“摆造型”的费用,此时,在该饭店的赖林也邀约了20余人。
由于言语不合,双方在饭店内发生互殴。期间,杨贤智等人发现一男子跑出饭店,于是便追上去将其打倒,后该男子送进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杨贤智、杨先辉等8人相继被逮捕。
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方认为张福利、杨先辉参与斗殴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杨贤智等6人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杨先辉的辩护人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的许思龙律师认为,杨先辉只是聚众斗殴的参与者,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砍过本案中的死者,此外,杨先辉也只是从犯。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 新闻助读
何谓“摆造型”?
受雇于人,为他人实施的不法行为“呐喊助威”的行为被称为“摆造型”。
目前,打击“摆造型”的相关法律还存在空白。
来源于生活新报
许思龙律师1388823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