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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为何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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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是公民实施政治参与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民法定权利,也是公民的自觉行为。然而我们在媒体上经常看到领导干部高价征求意见、悬赏征求批评,甚至有人欢迎“向我开炮”,很少看到民众如何积极实施监督的报道。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积重难返。人民当家做主谈了几十年了,实际上官贵民贱的传统观念并没有解决。自古以来官民关系就是“治”和“被治”。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官民分野,清清楚楚,不可逾越。例如许多地方官员动不动就说自己是“父母官”。这个词汇的背后所蕴含的官民地位差别是不言自明的。又如媒体也爱用“亲民”表彰官员平易或接触群众,“亲民”这个词出自《大学》,本身就带有“俯就”的含义,是自上而下的,也是“民之父母”观念的表现。我们从流行的词汇中都可以感受到传统中关于“官”的种种观念对我们的影响之深。

二、然,我们不能把官贵民贱的意识泛滥完全归罪于传统,现在官贵民贱的观念在有些地方有越来越泛滥的趋势。像为网民关注的“彭水诗案”、“稷山文案”,充分地展示一个地方县委领导的权势。犯这些“案”还不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而是小公务员。前几年有位县法院的院长,面对中央电视台的镜头大言不惭:“我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这不是他胡吹,如果不是他偶然碰上中国最强势的媒体,当地哪个老百姓敢说不让他“管”,更不要说在事实上制止他了。人们对他无可奈何,能做的最多也就是向上级反映,只有他的上级才能制止他发狂。

现在官员的选择任用上,采取以领导机关自上而下的集中管理为主,辅以群众参与,如民意测验、民主推荐、民主选举等;其罢免也是以领导机关自上而下的集中监督管理为主,辅以群众参与,如民众投诉、民主评议、民主弹劾、民众揭露等。“辅以”云云,在地方上很容易流于形式。

三、信息不对称。古代谏官有“风闻奏事”的权力。所谓“风闻”就是从流言中得知,不一定有确切的根据,某官员只要有针对他的流言,御史就可据以弹劾,最后由法律部门调查定谳。可见古代也懂得权力越大的官员(不包括皇帝),其个人尊严和隐私的权利就应该相对少一些,否则无法监督他,因为权力越大其障蔽自己不轨行为的能力就越大。不知道什么原因,到了民主成为共识的现代,反而缺少这个设置,那么“稷山文案”中小公务员南回荣等人因揭发领导的问题被判刑就不奇怪了。

民众监督权在事实上的缺位,说明了传统观念的强势,民众地位的弱势与在信息上的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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