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跟我们签合同,我们能拿到薪水吗?”“我们所做工程的老板频繁更换,我们究竟应该找谁要工钱?”“老板转移财产我们该怎么办?”时报讨薪智囊团热线5833333开通以后,每天都有数十名
群众打进电话寻求帮助。昨天,本报智囊团律师许思龙针对大家遇到的困难,就讨薪所需要注意的问题及相关劳动法规一一为大家支招。
不签合同能领到薪水吗
杨先生:我的亲戚在金殿某工地打工,老板没有跟我们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后来,老板拖欠了我和其他10多个工人半年的工资共计5万多元,找老板很多次也没有办法解决,没签合同就不能能领到薪水吗?
许思龙律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欠条这些证据,因证据不足,起诉比较困难。若起诉,需调查补充证据。最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进行调查,并进行处理。我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老板换了钱该向谁要
侯先生:我在新亚洲体育城做工,干了1年多,期间只拿到一点点生活费,老板还欠了我20900元的工资,官渡区法院已做出判决,但一直找不到老板,很难执行,怎么办?
许思龙律师:想办法查找老板的财产,包括房地产、车辆、厂房、机器设备、货物、存款等。查到后把情况提供给法院,由法院强制执行。
办事处欠钱找谁打官司
李先生:我是一个建筑工人,当时和很多工友给广东中仁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办事处做工,因为几个合伙老板分开了,我们应该找谁讨要工钱?
许思龙律师:办事处是该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该起诉公司,要注意保管好相关资料,搜集好证据,并且要尽快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免超过诉讼时效,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
过了诉讼时效该如何讨薪
王先生:为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做工程,完工2年多,现在还拖欠6万多工程款,到官渡法院起诉,法院说诉讼时效过了,40多个农民工现在很可怜。
许思龙律师:按法律规定,过了诉讼时效后,虽然有起诉权,但没有胜诉权,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属于自然债务。可请求劳动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调解解决。若农民工实在很困难,可申请民政救济。
老板转移财产怎么办
张先生:老板欠我6万元钱,到还款日期对方不还钱,起诉到法院,今年8月份判下来。老板有两套房子,最近还卖掉一套。
许思龙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没有?若是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轻者,法院可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一套房子也可执行啊。
工伤索赔需要注意什么
李女士:她的朋友是给人做建材的,去年11月份在工作的时候手指受了伤,经鉴定属于7级伤残,伤残证明已经拿到了。朋友把老板起诉至五华法院,可老板觉得朋友的伤达不到7级伤残,要申请重新鉴定,不知道在对方申请此期间他们要做些什么,另外重新鉴定以后伤残等级会不会降低?
许思龙律师:起诉到法院,对方申请重新鉴定,原告方可提出异议,陈述不需要重新鉴定的理由。是否重新鉴定,由法院决定。工伤索赔要注意: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应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认定是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提出仲裁申请,依法计算赔偿金额。可请律师代理,若有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少付或不付律师费。
补休期间该领多少工资
周先生:他在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给人开车,现在已经退休了,工作期间成年累月都没有休息,医院承诺说会给他补休,2002年他申请补休,医院批了,共补休了8个月,但是每个月扣了40%的工资,是否合理?
许思龙律师:补休是不应该扣工资的,应该领全额工资。单位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走人不退押金怎么办
贾小姐:今年7月份她到百事可乐公司工作,11月29日辞职,12月1日开始没去上班,到12月16日发工资时她去领,却被告知说她旷工3天,要扣除11月份工资,并罚款200元。进公司时交的100元押金也不退,而进公司时没有人告诉过她说旷工要扣当月工资。
许思龙律师:旷工扣钱,单位在事前应有一个相应的管理规定,并至少向职工公示。单位在没有书面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扣除全月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也有类似的规定。因此,该单位收取职工押金也是违法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没钱打官司怎么讨薪
唐先生:我在昆明给一个老板打工,后来老板却一直拖欠工资不还,上百个工人共被拖欠了几十万元,我们想打官司,没钱怎么办?
许思龙律师:各个地方都有法律援助中心,如果你们条件符合,援助中心的律师将无偿为你们服务。还有,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团结其他工友,人多力量大。
10多年工龄竟要重签合同
张女士:我在昆明一家百货公司上班,单位要把员工统统解聘,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都干了10多年了,工龄难道就这样没了?
许思龙律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每一类辞退员工的情形中都有条件限制,即时通知解聘的,用人单位需举证,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其中包括疑似职业病观察期员工、因工伤丧失劳动力的、工伤医疗期间的、哺乳期的妇女及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不得辞退。(记者洪扬)
都市时报
编辑:乔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