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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王才亮侵权官司终审再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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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学龙  来源:大江网  阅读:
    10月26日,本报《赣籍律师王才亮武汉成被告》一文,对王才亮律师在武汉成被告一事进行了报道。近日,记者获悉,湖北省高院日前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才亮再次胜诉。

  2004年~2005年,江西籍律师王才亮撰写了《房屋拆迁纠纷焦点释疑》、《拆迁管理与纠纷处理操作指南》两本书,书中内容引用了某些企业的案例。2006年11月,湖北武汉祥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公司总经理姚世祥,将王才亮告至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法院。2007年1月23日,江汉区法院将本案转送武汉市中级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王才亮书中引用的内容事实客观存在;引用中主观上没有贬损、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故意等,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判决,上诉至湖北省高院。

  10月23日,湖北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该院认为,王才亮所著《焦点释疑》和《操作指南》系一名法律工作者对城市拆迁活动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作的学术性研究,上述著作同时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现象作了善意的批评,作者在写作并发表批评意见时尽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适当。12月23日,湖北省高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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