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成了被遗弃的“垃圾”,是社会之耻,更是人性之耻。
为了迎接上级的卫生检查,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镇民政干部谌太林,将镇上一名流浪人员用车拉到邻县的荒郊野外遗弃。在海拔1400米多高的秦岭山上,该青年乞丐最终死亡。谌太林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拘。昨日在柞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谌太林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据一位知情人士说,当地街道上经常出现一些流浪人员,后来才知道都是邻县的民政局晚上悄悄地开车“扔”过来的。对此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再将这些乞丐“扔”回去或者“扔”到其他邻县。可见,这名青年乞丐被民政干部遗弃到邻县的荒郊野外,绝非一地一时的孤立事件,在当地,这有可能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普遍现象。
乞丐虽然很卑微,但被人像垃圾一样扔过来扔过去,最终像蝼蚁一般死于非命,这样的事情十分骇人听闻。而其背后折射出的人性冷漠,更是寒气逼人。
第一重寒意来自某些地方政府对政绩的不正常渴求。市容、环境的检查和评比,与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升黜有着重要关系,为了长政绩、挣面子、捞好处,少数地方政府往往采取临时突击、弄虚作假的方法来应付检查。而流浪乞讨人员以及精神病患者的存在,在少数地方官员的眼中,显然是有碍观瞻的不和谐因素,会对检查评比结果产生不利影响,自然在清理之列。可见,在少数地方,在政府的政绩和官员的前途面前,乞丐不再被看作一条生命,而成为必除之而后快的“垃圾”。
第二重寒意来自某些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意识的淡漠。我国于2003年颁布施行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是一部以生命和血的代价换来的颇具人性化色彩的法规。但是,某些地方政府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做丝毫努力来加以贯彻实施,对待乞讨人员依旧是充满厌弃,一旦遇到外部压力,就会想方设法予以处置。
第三重寒意来自某些地方政府对生命的漠视。人的地位虽然不同,但应该享有的基本人权是相同的。在事关生命权、健康权等方面,更应该彼此尊重乃至敬畏。换句话说,乞丐虽然卑微,但谁也没有权力剥夺他们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应该拥有这样的观念。然而,恰恰在对生命的敬畏这个问题上,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却缺乏起码的认识和基本的良知。
因此,笔者不能不说,当某些漠视生命和法律的地方官员,遇到政绩和升迁的诱惑时,所表现出来的很可能是缺乏人性的乖戾和残忍。因此,乞丐成了被遗弃的“垃圾”,是社会之耻,更是人性之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