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邬科) 广州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马克东,因涉嫌诈骗辽宁毒枭100多万元被逮捕,该案昨天在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除了马克东的亲友和同事之外,广州市、广东省以及中华全国律协都派出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庭上,马克东坚称自己无罪。
执业期间,马克东曾为“孙志刚事件”涉案警官和“广州黑帮第一案”黑老大周广龙辩护。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辽宁毒枭宋鹏飞落网后,他惹上了麻烦。在辽宁警方发出的逮捕令上,称马克东涉嫌“诈骗”。
原来,宋鹏飞在广州落网后,沈阳当地上至沈和分局公安原局长、下至沈阳市禁毒支队的原支队长等多名骨干警察、甚至“禁毒英雄”都被牵涉其中。此案由中纪委和公安部直接查办,沈阳公安系统上下震荡,内部称之为“六零七案”。
远在广州的马克东也因宋鹏飞的一本账本被牵涉在内。该账本记录了宋鹏飞打通“关节”的各项支出情况,包括2001年支付给马克东的100多万元款项。宋鹏飞的“搭档”赵文刚供称:“这笔钱是被马克东给骗走的,当时马克东号称跟公检法关系好,可以帮忙摆平一个案子”。
2006年10月20日,就在“广州黑帮第一案”周广龙案终审判决的当天下午,马克东被辽宁警方以“协助调查”的名义从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带走了。
据起诉书称:2001年初,宋鹏飞、赵文刚在广州市因涉嫌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时在汇明律师事务所任职的马克东接受委托作为辩护律师,先后两次以虚构事实从赵文刚处骗走100万元,后挥霍掉。
此案昨天在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直到下午1时开庭结束。庭审结束前,马克东坚称自己无罪,最后要求法官以良心和职业道德判案。
庭审焦点
一 是收律师费还是诈骗?
辩护方指出,马克东当时与赵文刚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由于当时涉案的被告人之一宋鹏飞已经在重病之中,马克东要做的则是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申请案件中止审理,一切行为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没有任何的诈骗情节和意图。
此外,马克昌的收费还有代理合同为证。
但是,检方虽然确认了马克东和赵文刚之间有委托代理的关系,但检察机关依旧认为,依据赵文刚的说法,马克东曾号称“与公检法关系好、可以摆平”,这是明显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此诈骗了赵文刚100多万律师费,属于诈骗的行为,因此马克东涉嫌犯有诈骗罪。
二 应由哪里的法院审理?
马克东一案引起了广东省市律协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甚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高度重视。今年5月,在中华律协的主持下,多名北京的知名法律专家对马案出具了一份重量级的专家法律意见书,递交给了审理的法院。
这份专家意见书认为,马案的犯罪发生地在广州,被害人、被告人当时也都在广州,马克东的户籍所在地也在广州,因此,该案应该在广州审理,不应该在辽宁审理。
昨天开庭时,法院首先宣读了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函,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最高法院已指定此案由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管辖。
马克东
男,大学本科学历,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1985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86年开始执业。2006年获得广东省律师协会颁发的“20年执业律师奖”。
马克东律师是广州市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专长刑事、经济债务纠纷、劳动争议、行政诉讼、房地产、交通事故、医疗赔偿、家庭婚姻等案件的辩护。曾为“孙志刚事件”涉案警官和“广州黑帮第一案”黑老大周广龙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