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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免费提供塑料袋"建议立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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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思龙律师  来源:昆明律师服务网  阅读:
    日前,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我们应当为国务院办公厅采取的这个措施叫好.但作为法律人,我们注意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文件,连部门规章都不是,法律效力过低.因此,建议改为正式法规.我国正提倡建设法治国家嘛!最好采取法律的方式.下发一纸通知恐难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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