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动态 >> 文章正文
恋人分手 准新房引连环官司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都市时报  阅读:

    记者洪扬 实习记者徐畅  他们在大学里走在了一起,彼此相爱,彼此信任,所以在购买结婚“爱巢”时,顺理成章地在房产证上落了共有名。不料,没等到结婚,两个人却因为种种矛盾而分手。“为了结婚落了共有名,不结婚了房子要怎么分?”近日,官渡区法院审理了由准新房引起的两起官司。

  案情

  父亲告他 他告前女友

  今年27岁的贾某最近很郁闷,他生平第一场官司,竟是被自己的父亲推上了被告席。然而他不怪父亲,而是决定把自己昔日女友告上法庭。

  贾某是云南省大关县人,从华中科技大学毕业后,来到昆明工作,大学女友廖某也跟着他来到昆明。两个人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开始谋划着买房了。身无分文的他们以借款的方式向贾某的父亲借款9万余元,用于支付首付,约定10年后偿还,房产证上落了贾某和廖某的名字。之后,他们向银行按揭贷款16万元。2007年,他们再度向贾父借装修款4万余元。

  本以为婚姻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双方都没有想到,矛盾在这个时候暴发了。由于廖某与贾某的父母相处不愉快,要求搬出去住。这让贾某的父亲大为不满:“我只有这么个儿子,她竟然逼我儿子在她和我们两位老人之间作选择。”

  两个曾经相爱的年轻人选择了分手,房产问题,成了分手后留下的最大的“后遗症”。一个家庭打起两起官司。

  贾某的父亲在诉状中写道:“买房借款是基于廖某将与儿子结婚的前提才借款给两人买房,并约定十年后归还。现廖某与我儿分手,我的希望化为泡影,请求法院解除该笔借款的合同。”

  贾某称,房贷一直是自己在支付,廖某对新房没有任何贡献,而且分手后一直无法联系上,她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诉请法院依法分割房产,判决新房归自己所有。  

  廖某离开自己的老家湖北,来到云南找男友,结果弄得个不欢而散的结局。在法庭上,她称,房产证上落了两个人的名字,是因为按揭要由两人一起支付,首付是贾某父母出的,但那只是一个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按借条是10年后才到偿还期。至于装修款是贾某父子间的事,她并不知情。

  法院将择日宣判。

  律师点评

 

  共同买房需防风险

  贾某的代理人、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许思龙律师认为:从法律上来讲,贾某与廖某在还没有结婚时就登记为房产共有人,是忘记了防范风险。按照法律规定,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该考虑双方的生活、工作之便,还有对房屋所作贡献的大小。从本案来看,廖某对房屋没有做出任何贡献,而且已离开昆明工作,从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看,请求法院判令房屋归贾某所有。

  延伸

  房产更名难度大

  男女双方需要变更房产所有人的名字,应该如何处理?长期从事房地产业务代理的杨文泉律师表示,变更的手续很繁琐,如果是按揭买房,房产证抵押在银行,修改难度更大。杨律师强调:“年轻人在购房时想清楚一切后果,切莫冲动行事。”

  杨律师谈到,修改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男女双方要做一份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然后,二人带协议到银行,如果银行同意变更,就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同时,原先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一方再向银行借出房产证,带上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材料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但如果银行不同意变更,二人要带上产权变更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待付清银行贷款后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凭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记者调查

  房产落名

  爱情与风险博奕

  在迈向婚姻的殿堂前,房子无疑是很多青年男女,乃至双方家庭需要一起承担的难题,而长达十多年的按揭还款,对双方也是一个考验。记者调查采访得知,贾某和廖某未结婚就先共同买房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但在面对风险,以及如何规避风险上,各人因不同的心态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一、感性型

  初小姐就业才3年,大学毕业后,她和男友的家人分别支持了他们10万元钱,在西华园附近买了一套小面积的二手房,房产证上落的是男友一个人的名字。提及房产归属,初小姐坦诚地说:“我从来没有考虑过房产的问题,我认的是人,而不是房子,只要感情好,我就对未来充满信心,落不落我的名字我都觉得无所谓。”初小姐表示,她和男友结婚以后,钱也会混着用,两个人也会一起偿还贷款。

  很多年轻人的想法和初小姐一样,有人说,太多的框框条条不但不会给自己上保险,反而会增加彼此的不安全感,在金钱上太较真可能会伤害一份真挚的爱情。

  二、保守型

  “房产证上必须有我的名字,不然我们一起供房,没有名字对我不公平。”来自山西的张小姐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她和男友都是80后,买一套房子不容易。毕业后,男方家里给他们掏了10万首付,之后由她和男友一起贷款20万,在西山区政府旁边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张小姐说:“房产证上落的是我男友和我的名字,觉得既然一起同甘共苦,就要公平一些、自主一些,不能感情用事。即便是男友一个人负责还贷,也必须落上我的名字。”

  张小姐认为,年轻人买房时一定要扪心自问:“我是不是就跟这个人结婚,过一辈子?”买房的问题应该拔到婚姻的高度来看,如果答案不够坚定,就切莫与自己的那个他商议买房。

  而很多男性表示,很乐意跟心爱的女人一起共同落名,但部分男人表示必须女性对房屋也有贡献,否则根本不公平。  

  三、契约型

  杨先生是一名电脑专员,大学毕业后,他和女友家协商买房。他们商定,由杨先生和女友一起向双方父母借款,之后慢慢偿还,房产归两人所有。为了消除发生任何变故的疑虑,他们约定房产共担,如果两人分手或者将来离婚,将房屋卖后平分。

  杨先生签订协议的做法显得有些前卫和不容易被人接受,提及应该采取措施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时,大部分年轻恋人都摇头,认为:还没结婚就想着以后离婚的事,实在是不可思议。不过,杨先生的做法却得到了相当部分为父母者的认同。

      本文来源于都市时报                             许思龙律师13888239009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昆明市领导干部职务分工..
·湖南永州一男子闯法院枪..
·新版律师执业证编号规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
·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律师到底能挣多少钱?
·有收条就能证明已付款吗..
·深圳、广州、厦门三地律..
·许思龙律师简介
·央行存贷款基准利率表20..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