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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危机:律师在环境争议纠纷中的谈判技巧”高级培训班在成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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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全国律协环资委  阅读:

    3月22日-24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哈佛大学法学院以及北京大学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化解危机:律师在环境争议纠纷中的谈判技巧”高级培训班在成都举行。本次培训班得到了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及其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昌斌先生,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彭永臣先生,全国律协环资委主任、北大法学院汪劲教授、副主任孙军豹先生与赵永康先生,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Alex Wang 先生以及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处夏磊处长,四川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春;副秘书长江雨春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全国各地的部分环资委委员以及来自全国和四川省近70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

    在开幕式上, 汪劲主任代表全国律协环资委致辞。他说,本次培训经过了一年的准备时间,感谢举办和承办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努力。他说,诊所式的教育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法学院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践性的课程,中国从20世纪90 年代开始就有以北京大学为首的 14 所高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合作开展这样的教育,并且培养了大量的实践型的法律人才。今天,在 NRDC 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把法律诊所式的教育引入到了我们律协环资委的系统,寄希望于通过这样一次高水平的中外合作的培训,来提高我们中国律师,特别是环境保护的律师,在对应和处理有关环境争议纠纷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技巧。这是我们本次培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汪劲主任指出,按照国际的经验,当人均 GDP 达到了1000 — 3000 美元之间的时候,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是相对较多的,由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导致各方出现不同程度的冲突,使得大量的争议存在于或者散在于我们的社会中。近几年国内很多地方都发生了群体性的事件。据统计,其中以环境、资源为原因的纠纷即“环境资源纠纷大约占到了全国总体群体事件的四分之一。因此,在这个时期举办这个培训,对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好局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促进是有积极的意义的。

    汪劲主任认为,这次以西南地区为中心把培训放到了成都,希望以成都为中心主要辐射西南地区,同时扩大到全国各地。四川去年“ 5.12 ” 大地震之后,在重建家乡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矛盾需要即使化解,因此这次培训也有一个目的,就是在能力和力所能及的方面对四川有一些支持。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法律项目部主任王立德先生在致辞中提出,NRDC 已经在中国开展了12 年项目工作,在中国主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能源方面的工作,节能和绿色建筑;二是法律方面的与环境保护立法相关的工作。这次活动是一个新尝试。化解环境纠纷的一些培训,哈佛大学的方法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了,他本人在美国法学院上学时也上过这类课程。如果这次培训成功的话,我们将来还可以在全国各地再次做类似培训。

    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昌斌先生在致辞中指出,本次培训在四川举行,可以让我们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法学理论,充分了解国内外环境资源的知识和环境案件的处理情况,启发我们对环境纠纷,解决危机的思想,提升我们的研究水平。同时,在国际交流与研讨中,积极争取合理公正的解决环境纠纷的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律师办理环境纠纷案件的职业能力。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了 518 项议案,但其中有 53 件是涉及到环保、生态、饮用水安全方面的议案,这充分说明国家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方面的力度在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在不断完善。在实践领域,我们国家在处理突发的环境应急事件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成功的案例,如“ 5.12 ” 汶川大地震后,环保部紧急启动了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指挥部,并先后出台了一些地震灾后产生的一些次生环境灾害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专家,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和安全风险排查,整个地震灾后未造成重大的环境影响和卫生防疫方面的事情。

    陈昌斌副厅长指出,在刚结束的两会上,环保体制的改革又一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有的代表提出,要加紧建立全流域管理体系,进行独立监管流域内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截止今年 2 月底,国家启动 4 万亿经济投资的项目中,环境部已经否定了 14 个项目,涉及投资金额 1004 亿。从律师业务的角度,律师可以参与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协助当事人办理法律评估等许可,代理行政复议、环境行政诉讼,对当事人环境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提供服务,权属的诊断环境资源侵权等,通过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途径,为社会各界提供优秀高效的法律环境保护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环境纠纷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往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随着广大公民的环境意识逐步提高,尤其是群体性的环境维权案件与日俱增。为这涉及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需要有政策性、需要有社会责任感。有效、和谐的处理公益诉讼,律师的知名度得以提高。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事,有志于从事环境资源法律的律师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着眼长远,真正成为环境保护者和环境法律服务的服务者,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机统一。

    他认为,四川是中国资源大省,同时也是环境纠纷频繁的大省。目前,地震灾区正在恢复重建阶段,环境保护的任务依然严峻,恢复重建中存在的环境纠纷,潜在的法律风险更是在全国,乃至成了世界的焦点。希望大家抓住难得的机遇,认真学习,尤其希望我们来自灾区的律师们,要调整好精神状态,拓宽视野,学以致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带头宣传者、模范实行者、积极推动者,在环境保护法律领域作出律师的贡献。

    本次培训班由哈佛大学法学院诊所项目研究人员主持,采用互动式教学方法演练了若干案例,并提出了注重纠纷各方利益的理念。来自全国各地的79多名律师在3天的培训中得到了很好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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