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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购房合同出“阴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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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扬  来源:都市时报  阅读:

    高高兴兴拿着钱去接房,却突然超出预算5000多元,仔细一看才发现,合同上的公摊面积从原来的9个多平方米增加到10个多平方米,多了1平米有余。“套内面积没变,房价是按套内面积计算,这5000多元怎么冒出来的?”许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最终,在合同中开发商自行加进去的一个条款中,许先生找到了答案,可这答案,却更加让他气愤不已。

  买房者:多1平米公摊交还是不交

  去年7月份,许先生花了24万,在北市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套内面积42.37平方米。2007年7月20日,他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房屋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每平方米5671.70元,套内面积42.37平方米。”许先生签完字按完手印,满心期盼地等待着接房。

  接房那天一大早,许先生就高高兴兴地来到了售楼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除了配套费,要再付5000多元,原因是公摊的实际面积比预算面积增加了。“国家建设部规定,房屋的面积是按套内面积计算,公摊的多少不影响房屋总价格啊。”许先生问工作人员要解释。经过仔细阅读发现,购房合同中多了一个开发商自己加上去的条款,蓝色的印章逼仄地挤在文本合同中间:“以上单价是由建筑面积换算成套内面积的单价,实际结算时仍以建筑面积、单价为准。”“统一规格的文本,凭空多了一个条款,我就得多付5000多元,接房了,很多买房者都不会太介意这点钱了,正因为它没有挑战我们的心理承受底线,而又让人想不明白,开发商有欺诈的嫌疑。”许先生提出质疑。

  开发商:不存在不合法之处

  针对许先生的疑问,销售部的杨经理解释:“合同已经经过双方签字认可的,已经生效,从销售到签订合同再到接房,我们一直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之前预算的公摊是按图纸上的规划计算,现在的是按实际计算。”对于加进合同条款的原因,杨经理表示:“合理的规避并不违法,在合同中,内容有所增减是可以的。”

  许先生对这样的解释表示不满:“公摊不可能有多有少,我的一个亲戚也在同一小区买了房子,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试想如果每户多1平米就是5000元,一个小区如果有一千户人家就多出500万,这笔小数目不可细算。退一步讲,即便公摊多了,也不影响套内面积,不影响接房时房屋总价。”

  许先生接房一事因此搁浅下来,他表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他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这1平米公摊到底该交不该交讨一个说法。

  律师:切勿不看合同忙按手印

  针对许先生遭遇的情况,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许思龙律师认为:“像许先生这样的情况,很多购房者都遭遇过或者正在遭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可以肯定的是,开发商是存在过错的。按建设部的规定,房屋计价只有按套内面积计价和按套计价两种方式,公摊属于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是不符合规定的,而且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买房子就是铁板钉钉的事,有些开发商就会借机做文章,甚至在配套费中,加进了抽油烟机、热水器等内容,是一种不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的搭售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消费者在购房时认真阅读条款,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不要盲目地签字按手印,所有疑问,在签字之前都需要一一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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