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专业委员会
关于举办首期环境法律实务高级研讨会的通知
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定于2009年8月3日在昆明举办环境资源法高级研讨会。并聘请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及昆明理工大学的著名环境法教授及北京资深环保律师为本委员会的专家顾问,并邀请四名专家为我省环保律师以研讨会的形式进行为期一天培训。现将研讨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
2009年8月3日
8月2日下午报到
2、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学术报告厅(模拟法庭)
报到及住宿地:昆明理工大学专家楼宾馆(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内)
电话:0871-3317508、3317507、3325900
3、研讨会内容:
专题一
环境污染案件的若干问题——(8月3日上午9:00-10:30) 武汉大学法学院王树义教授
专题二
我国环境法律基本制度在实务中的运用(8月3日上午10:40—12:10分) 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
专题三
国际环境法律在云南本土的实践和运用——东盟跨界国际水道及多国河流面临的环境法律问题(8月3日下午2:00-3:30) 昆明理工大学 李希昆教授
专题四
律师办理群体性环境污染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8月3日下午4:00-6:00) 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魏汝久律师
4、参加人员:
省律协环资委委员,环保律师。省检、法两院及昆明、玉溪两地环保法官、检察官及环保公安分局法制部门警察、昆明市范围内三级环保机构法制部门工作人员。
欢迎对环境与资源法律业务有兴趣的广大律师参会,同时欢迎环保企业、环境科研单位、及民间环保组织踊跃参会。
对于参加会议的律师,将按8个培训课时颁发结业证书。
5、报名:
为方便会务安排,请参会人员在2009年7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邮或传真至:
Email:269399891@qq.com,联系人:彭思美
电话:0871-5317038 传真:0871-5333563
6、会务费:
本次研讨会免收培训费用,但各地、州、市参会人员差旅费用由各地负责或自理
7、其他
本次会议将于开幕时举行专家聘任仪式。
另外,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年会将于8月4日至6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召开,我委正在积极与该年会组委会协调,争取让有志参加该年会的环保律师免费参加相关研讨活动。
研讨会议专题内容及方程若有变化,以后续通知为准。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报名电话及时联系。
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专业委员会
2009年7月9日
附件:1、参会报名表
2、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关于增加委员的通知
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专业委员会
首期环境法律实务高级研讨会报名表
主办: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委员会
地点: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
时间:2009年8月3日(2日下午报道)
预定房间(120元/日): ¨预定
¨不预定
离开时间: 月 日
姓名:
电话:
单位:
地址:
注:请将此表填好于2009年7月30日前传真、发电子邮件至:
Email:269399891@qq.com
传真:0871-5333563
电话:0871-5317038
联系人:彭思美
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
关于增加委员的通知
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于2008年11月成立。该委员会本着“团结全省有志于环境和资源法专业的律师,开展环境与资源法前沿理论、应用法学研究及实务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全省律师在环境与资源法领域的法律服务水平。努力开拓环境和资源法律服务市场,为社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超前性的优质法律服务,发挥律师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及生态立省战略中的作用”的宗旨,近一年来先后与昆明中院环保法庭、昆明市检察院环境检察处及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等建立了初步工作联系,并对我省的相关重大环境污染案件联合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进行了初步调研。
为加强队伍建设,为更多有志于办理环境法律业务的律师提供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的平台,依照专业委员会章程,云南省律师协会环资委决定增加本委员会委员,报省律协常务理事会批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均可下载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并请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填写的表格发送到邮箱。云南律协环资委经过初步筛选后,将与符合条件的律师联系具体事宜。
担任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从业3年以上的专职律师;
2、对环保和资源法感兴趣,列其为业务发展重点之一;
3、业绩优秀,社会活动能力较强,信誉良好;
4、具有奉献精神、愿意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该委员会工作任务;
5、经地、州、市律师协会同意,或本专业委员会两名以上委员推荐;
6、连续两年参加环资委年会;
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专业委员会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