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文章 >> 文章正文
160平米隔成12间屋 北京“鸽子窝”群租首案开审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新华网  阅读:

     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大型社区多存在群租现象

    据法制晚报报道,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市首起状告业主群租案。据原告许女士介绍,邻居王女士将自家160多平的三室两厅隔成了12间小屋出租。4月5日,王女士租住户因使用不当致使卫生间下水道水管脱落,导致污水外泄,许女士家众多家具和部分科研资料及工作笔记被泡,屋内异味不散无法居住。 

    

群租房格局示意图。

    16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隔成12间,每间只有十来平方米的“鸽子窝”对外分租。结果因租户使用不当造成卫生间管道破裂,污水横流至楼下。

    北京世纪城业主许女士起诉了王女士。

    7月3日,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市首起状告业主群租案。

  庭审现场

    被告要求不公开审理被否

     3日上午10时许,提前来到海淀法院的许女士见到有记者旁听此案,便拿着家中被泡的照片大“倒苦水”。

    许女士将诉讼请求金额增加到16万余元。

    正式开庭后,被告王女士见到数十名记者在现场采访,遂向法官提出了不公开审理的申请。

    法庭上,王女士说她的家人现在出门都怕被媒体追拍。她还抱怨说,许多记者都擅自闯入出租房屋采访。

    法官休庭5分钟后表示,王女士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正常公开审理。

    “如果坚持公开审理,我们要求延期审理。”王女士立即提出,她坚决不希望被采访和曝光。

    王女士的表弟大声说:“干吗闹这么大动静,还做不做邻居?”

    截至3日发稿时,法官再次宣布休庭,对王女士的请求进行评议。

    案情回放

    高校教师发起状告群租第一案

 

 

    北京某著名高校教师许女士,家住海淀区世纪城三期时雨园小区。她的楼上邻居就是业主王女士。

    许女士诉称,近年来,王女士将自家160多平方米的三室两厅隔成了12间小屋,包租给中介用于对外出租经营。20多名租户群居在里面。

    今年4月5日,许女士和家人外出游玩。当天上午11点多,许女士接到物业电话,称怀疑她家漏水。

    赶回家中后,许女士发现整个房间内的积水约有四五厘米,并且夹杂着污物。房屋装修、家具等物品被损毁。

    经检查,许女士发现是楼上卫生间的下水道水管脱落,导致污水外泄。

    许女士称,事发至今她也未得到任何赔偿,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在多次交涉未果后,许女士将王女士告上法院。
 

庭前采访

    原告:有家不能回的感觉很难受

    7月1日下午,许女士陪同记者来到了自己家。

    事发后,许女士曾请保洁人员打扫房间,但污水渗入地板和家具,事发3个月后,一进屋仍能闻到异味。

    “地板全都变形了,沙发腿泡坏了,新买的床垫没拆封也给泡了……”许女士心疼地说,之前收集的大量科研资料和工作笔记,也全被污水泡了。

    “有家不能回的感觉很难受。”事发后,许女士一家四口只能在附近租房居住。

    许女士介绍,楼上的20多名群租户使卫生间超负荷“服役”,事发前已多次出现下水管道堵塞。

    物业:群租户承认事故缘起“非正常”使用

    事发后,经物业公司协调,许女士、王女士、物业人员及中介张先生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群租户承认事故是由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王女士愿承担责任并赔偿。

    而当记者问及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是否会对业主群租问题进行管理时,却得到了“领导不在,无法接受采访”的答复。

    采访中,原本同意在物业管理处接受记者采访的事发楼的楼管沈先生,也突然变卦没现身。

  租户:见到屋里有陌生人也没反应

    7月1日,记者来到楼上王女士的群租屋。

    房门大开着,门口贴着一张告示,提醒大家“不要在电梯内、楼道口等公共场所扔垃圾和烟头。不可大声喧哗,……夜间归来要轻声细语”。

    同样是16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隔成12小间出租屋后,变成了一个小旅馆。

    屋内的三个通道,完全看不到阳光,大白天也得开着灯。

    屋里电源线、电视信号线盘在墙上。仅容一人通过的过道里,还挂着十几件衣服。

    记者进屋时,公用卫生间里有人正在洗澡。卫生间门上贴着告示:洗衣时间和洗澡时间不能超过晚上8点和10点。

    十分钟后,一名年轻女孩端着洗澡用品从卫生间出来,见到屋里有陌生人也没有任何反应,径直走向自己的房间。

    其中一间敞着门的屋子里,两个小伙子正在休息。

    “住这安全吗?”记者问道。

    “在外租房,条件就不能要求那么高,而且这样的房子相对便宜。”其中一名小伙子笑着说。

    据许女士说,自从交房后,屋主王女士便转包给中介张先生出租,月租金至少有8000元。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张先生时,他拒绝接受采访。“你废什么话。”随即张先生挂断了电话。

    采访中,王女士手机始终无人接听。

    现象:业主倡议“向群租说不”

    记者采访中发现,群租现象并非在世纪城才有。

    前不久,天通苑的社区网站上,一篇名为《向群租说不》的倡议书呼吁大家联合起来,以集体诉讼的形式制止群租的蔓延。

    据报道,在天通苑被打上隔断对外群租的房屋比例超过三成,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两三年。

    西南大型社区三环新城居民王小姐说,该小区有很多餐馆、美发店,老板就在小区里给员工租这样的“鸽子窝”当集体宿舍。

  律师说法

    群租人数法律没设限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物权法律师邬锦梅表示,王女士的行为损害了许女士的相邻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邬律师表示,目前法律对出租房屋的居住人数没有限制。现行规定中,只要求出租人对居住人员建立登记簿,并报送基层管理服务站。

    邬律师表示,从立法上应对群租的新现象进行规范。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房主群租行为的监管。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昆明市领导干部职务分工..
·湖南永州一男子闯法院枪..
·新版律师执业证编号规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
·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律师到底能挣多少钱?
·有收条就能证明已付款吗..
·深圳、广州、厦门三地律..
·许思龙律师简介
·央行存贷款基准利率表20..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