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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肇事司机获刑3年赔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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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曌红 柏文婷  来源:都市时报  阅读:

首席记者段曌红 实习生柏文婷 醉酒驾车、逆向行驶、冲上公交站台、撞伤6人逃逸……去年7月1日发生在公交站台的撞人逃逸案,昨天,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伤者杨女士获赔2.8万余元。

  去年7月1日晚上8点30分,天空飘着小雨,很多市民都站在金碧路靖国新村站台等公交车;与此同时,省建六公司的工程预算员袁鹏陪单位领导从西坝路一火锅店吃饭出来,喝了很多酒的他驾驶单位的一辆桑塔纳轿车,搭载一名朋友由西坝路驶往佳园小区。

  途经金碧路时,袁鹏驾车逆向驶入公交车专用车道。当行驶至靖国新村公交站台处时,袁鹏驾车突然驶上公交站台。

  “当时路上的车还挺多的,我们什么准备都没有,谁都没想到那辆车会突然出现。等我反应过来准备跑时已被撞倒,紧接着车从我腿上压过,这时才看清是辆轿车……”

  生死之间,女民警朱春丽借助撞击的冲力,用尽全身的力气将3岁的女儿推到自己前面,用身体遮挡女儿,桑塔纳骑在公交站台边沿的车轮从她的脊背上轧过……疯狂桑塔纳连续将在站台内候车的6名市民撞伤。

  撞人后,车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向前行驶撞上一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及路中间的隔离栏……肇事司机袁鹏被警方抓获后,经检验,他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18mg/100ml,超出醉酒标准将近3倍!

  对于当时的情况,袁鹏表示自己意识模糊,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知道自己撞到了东西,至于是人还是其他东西就不知道了。至于我从火锅店出来怎么开的车、怎么冲上的站台、最后停在哪里、公安机关怎么抓到的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此事故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4人轻微伤,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袁鹏提起公诉。“且肇事后逃逸,应加重处罚,但袁鹏被警方讯问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了解,五华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袁鹏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

  昨天,伤者之一的杨女士委托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的许思龙律师将袁鹏、车辆所属的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3672.66元。

  昨天的庭审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杨女士16879.5元,由袁鹏赔偿11502.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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