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撞伤6人后逃逸,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但对于其中一名受害者杨玲(化名)来说,心理上的阴影仍旧没能驱散。她将肇事司机袁鹏、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建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经济开发区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3672.66元。今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2008年7月1日20时35分,刚刚从金碧路的一家超市出来的杨玲,提着从超市买来的东西,来到靖国路口公交站台等3路公交车。突然,一辆桑塔纳轿车从西向东逆行冲向公交车站台,将杨玲撞倒,其肩上的包和手里的东西飞了出去,轿车轮子从她的双脚上轧过,车继续冲向后面的其他人。后肇事车又与云AS1591号公交车相撞,肇事司机袁鹏肇事后逃逸。此次事故造成杨玲等6人受伤,昆明市交警三大队认定,袁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杨玲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0天后,因未治愈,又到昆医附一院、云南省中医医院、四十三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等几家医疗机构治疗。前不久,经云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玲的后续治疗费用需要1万元。袁鹏所驾的轿车属被告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袁鹏系六建公司员工。代理该案的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许思龙律师认为:“据我们调查了解,袁鹏肇事前是陪六建公司领导喝酒,领导对其饮酒后驾车不加阻止,因此此次驾车行为属职务行为,六建公司有管理失职的过错责任。” 本报记者 杨雅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