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7.1”靖国新村公交站台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案受害人杨某的代理律师许思龙接受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记者采访,“街头巷尾”当天对本案进行了报道。
2008年7月1日晚,云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职工袁鹏驾驶该单位牌照为“云AA6596”的桑塔纳轿车,来到西坝路一狗肉火锅店吃饭。酒醉后,袁鹏驾驶该桑塔纳轿车由西坝路驶往佳园小区。20时35分,袁鹏驾车沿金碧路公交车专用车道逆向驶至靖国新村公交站台处时,轿车左侧车轮驶上公交站台,将站台内候车的5名候车人撞伤。之后,肇事车左前部、前部再次与沿金碧路公交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云AS1591号公交车左后尾部及路中中心隔离设施相撞。事故发生后,袁鹏驾车加速逃离现场。经调查,这起事故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3人轻微伤。
时隔近一年,伤者之一的杨女士委托云南国平律师事务所的许思龙律师将袁鹏、车辆所属的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3672.66元。五华区法院于8月17日开庭审理本案,在庭审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杨女士16879.5元,由袁鹏赔偿11502.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