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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对“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三股力量”的点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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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法律博客  阅读:

    敝人近日发表的“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三股力量”一文,在法律博客获头条推荐后,引起广大学者、网民的关注。由于本人才疏学浅,文章存在诸多粗疏、不完善的地方,仅是自己的浅见。大家对本文的关注,其实是对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期待。文章发表后,大律师陈有西在其网站“陈有西学术网”及其财新网博客首页头条转载本文,并对文章发表点评。在此感谢陈大律师对本文的关注、对后生的抬爱!下面是陈有西律师对“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三股力量”一文的点评:

    [陈有西按]这是一篇被高检正义网《法律博客》荐为头条的文章。许思龙律师的分析很有道理。在信息互联网时代,底层意识对一个国家的进步作用已经显现。当然,他的分析还不是全面的。一个国家的法治进步,动力可以是来源于底层的权利要求、公平要求,而解决方法的思想启蒙,对问题症结的揭示、对解决方案的设计,对制度的构建,必须依靠有过专门的法律薰陶的法律精英和政治人物。没有一个国家的科学文明的法律制度,不是精英们起草和付诸社会实践的。

 

 

     因此,当前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力量至少还要加上四个主要的:一是威权政治家。在中国这样一个高度中央集权、全国法制统一、成文法的国家、意识形态又是高度控制的国家里,一个有威权的政治人物的一个决策,甚至几句话,能够抵过十万知识分子数十年的呼吁和研究。这个机会,二十年前我们曾经出现过。这是一个不得不承认的现实。这也是当然中国所有舆论都呼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因。这种呼吁实际上就是说给几位关键的政治家听的,要求关键决策者作出决断。二是法学精英知识分子,包括专家教授和有良知有思想的中国律师;三是体制内、司法机器内虽然不便说话但是有良好法律知识背景的有良知的政治人士,包括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里一些起草法案的人士、帮助推动良法出台的有权人士;四是中国的新媒体人,一些有法律素养的有现代民主法治意识的记者和编辑们。他们是官方联系民间意识的桥梁,是放大民间诉求的最重要的力量。

    中国的民主法治进步,不要过于夸大民间零散力量的作用。他们只是提出了一种权利要求和对正义的渴望,但是设计不了制度。把这种渴望和呼喊变成制度设计,然后将这些制度到现实中去实现,即所谓法律适用,去满足民众的渴望,国家的民主与法制才算是真正进步。

    见:http://djzf.cn/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739714bb-4884-4940-8860-9ae80181c479&itemID=97add97e-b65f-429a-9bfc-9df80075f014&user=10420

    http://blog.caing.com/article/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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