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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又当何处觅“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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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湘玉  来源:中国律师网  阅读:

                [作者] 张湘玉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

  经历属于个体,却无法脱离时代的烙印。2009年乃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之际,而我有幸参与并见证了近10年中国律师的发展历程。值得欣喜的是,中国法治的车轮依然继续前行,中国律师业亦将不断前进发展。

  曾经研读于西南政法大学的我,笃信律师是份正义骄人的事业,遂以身“效法”。执业之初在重庆,很快便移阵到了上海。入行之初,一无所知,无人问津,无师授业。前途看似无限美好,却常常满腹忧愁,一脸茫然。得益于“凡事认真,边学边做”的做人处世态度,应验了“无知者无畏”的俗语,竟然顺利办理一个又一个的案件,今日回想,仍有后怕。

  入行之初困难重重,我深感困中之困则是新律师业务扶植和培训资源的匮乏。我太渴望当初能够成长在一个对新律师相对友好的制度环境中。我是2001年入行的,当时的我初出茅芦,既没有人脉、经验,也没有案源、资本,甚至生存都无保障。为了生活,我什么都学,什么都做,只要有经验可累积,我就心甘情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因为年轻,绝对的贫困可以忍受,超时的加班无所计较,因为相信,只要坚持努力,总有光明在前。

  我深刻体会到律师执业之初的艰辛,“何处觅得良师”是多么现实的渴求。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我深知,身边如能有良师及时给予专业的传道授业并能解惑,是多么地宝贵。

  我感激执业生涯中曾经给予过我关心和帮助的同仁。我尤其感激在上海知遇的两位良师。这两位良师都是资深的中国律师,一位定居北京却常往上海,人称谢博士;一位居住上海却常返美国,人称徐老师。知遇谢博士是出于工作关系,他留下我做他上海方面的助手。知遇徐老师则是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5周年的庆典活动中。蒙师之恩泽,一位扶植我在上海的立足,另一位将我送往了英伦和夏威夷。在过往7年间,两位良师对我的信任、鼓励、引导、栽培和爱护,那种言传身教的和蔼及严厉,为人师表的榜样力量,已经成为我人生的珍宝。

  5年前初遇徐老师之时,我在上海的律师业务刚起步。随着时间推移,我越来越感觉到执业的困惑,更没有专业方向感。在这种光景中,人总是难免焦虑。

  我的困惑逃不出徐老师的观察。他时常邀请我参加各种各样的会议活动,并且言传身教地帮助我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律师。他常常提携和教导我,“人要有见识、信心、决心和远见。”“做事情要一步一步来,一件一件做。要有耐心,要能够吃苦,要能坚持。”“人最重要的是要讲诚信。”这些看似标语似的话听来容易做来难,徐老师却身体力行,为我做了一个好榜样。难能可贵的是,徐老师对学生要求严格,却不会因为学生做错事情而放弃对学生的帮助,他以宽广的胸怀理解、原谅且包容着学生的幼稚。是徐老师这5年如一日的关心和鼓励,帮助我找到了打开见识之门的钥匙,并有机会获得“英国大法官办公室中国青年律师培训项目”的奖学金赴英国深造,以及今天到香港开拓新的事业。从这些经历中所收获的人生哲理和智慧则更为珍贵。

  习惯常做有心人,乐于接受积极的影响。缘份、运气总是稍纵即逝,如果习惯常做有心人,用心捕捉每天生活中的点滴机遇,甚至也不妨有意识或主动地创造机会,主动靠近拥有积极影响力的人群,“近朱者赤”的积极影响力是很好的外部成长动力。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这种动力,我们也要感受这种动力。

  律师是具有挑战性的职业,不仅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累积,还需要做人的智慧。我们时常渴盼“高人”的点拔,尤其是当我们面临困惑之时。我的体会告诉我,真正的智者,常常乐意施授,且越有学问,越有人品,越谦卑,越平易近人。他们的人品和智慧会带给你独特的享受和无穷的受益,而你的真诚和渴求是最好的钥匙。

  了解自己,做有海量的接收器皿。人生最好的知识莫过于对自我的正确认知,正确而不断更新的自知之明是人生必修也最难修的功课之一。了解自己,不固步自封,才能更好地吸收智者们的传授,成为接受他们智慧积极影响的人。

  我感激一路行来知遇的良师们,因为他们的智慧与远见卓识,宽阔胸襟和高尚人品,一路上的叮咛、引导、鞭策和鼓励,激励着我继续攀登。

  律师乃是以“人”为本的行业。诚然,我们的律师行业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然事在“人”为,行业的发展和持续在于“人”,观念的更新和传递在于“人”,制度的建立、形成、实施、维护和不断改进都在于“人”。

  这些年的执业生涯,一路行来,从重庆到上海,香港,伦敦,欧盟,再赴美国,回归上海,移阵香港,丰富了自己,也沉淀了与知遇恩师们的深厚情谊。这一路行来,接触了海内外各种各样的律师、文化、传统及制度,也触摸着中国律师行业的脉络,我深感形成一个良好的“师”与“学”的行业文化,并完善相应支持制度的必要性及重要性,这些将会深度影响中国律师行业发展的潜力、竞争力及未来。

  我曾听闻许多业界内的律师朋友感恩于他们知遇的伯乐和栽培,而我自己的从“师”经历也是见证之一。我不怀疑中国律师行业内有很好的良师伯乐,我所呼唤的是看到更多的良师伯乐,成群的良师伯乐涌现,带领着中国律师的“千里马”驰骋世界。

  真正的良师,是在术业专攻基础上进行有效传道、授业、解惑的人。不仅内具备渊博知识,也要有培养训练的有效方法。不仅仅停留在“授人以鱼”的知识供给层面,还会乐意“授人以渔”的思维和方法。

  好的良师伯乐,还需要有放“马”之雅量。我们无法否认这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培养出来的学生到后来却威胁到老师的生存,或夺取老师的既得利益,或冲击为师的权威或威信。需要看得更远的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正是人才培养的目标所在。我们需要看到的不是个人一时的小小得失,在不久的将来,一群群“千里马”所释放的能量将会光亮整个律师行业,将恩惠传递给每一分子,甚至全世界。为师的伯乐们将为此而骄傲。我深感自己的幸运,徐老师曾经不止一次地对我说,对他身边的其他学生说:“我这里是人才培养基地,我培养出来的人就是为了放出去,放到更广阔的空间去。”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伯乐与千里马也需要良性互动。我们希望,良师伯乐诲人不倦,乐在其中;千里马成长壮硕,受益终身,亦不忘师恩,常常感激在怀,实践在身,尊师重道,做有良品的千里马。我常常想起徐老师说过的话,“我不希望你回报我什么,我希望你将这样的精神不断传递下去,我希望你去帮助那些后来有需要的人。”他是这么教诲的,我也会这样去做。我期待成为像徐老师一样的“人”,将“师”与“学”的光亮火炬不断地传递下去。

  中国律师业走过了30年的发展道路,长江后浪推前浪,我期待看到更多的良师伯乐在引领成群的“千里马”驰骋在中国法治进程的浪潮中,让中国律师业蓬勃发展,一片欣荣。我们需要后继有“人”,有“心”育人的“人”,引领正确方向的“人”,做正确之事的“人”。

  这个世纪是属于东方中国的,中国律师的声音将伴随时代前进的步伐响亮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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