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但令人遗憾的是,该规定发布已一周,在互联网上都查不到这两个规定的全文。是有关部门要保密,还是什么原因?我们做律师的都无从得知规定的详细内容。难道该规定,只能由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掌握,不能向大众公布吗?
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公布与公众利益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