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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新法难产背后: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博弈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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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网  阅读:

    2010年初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万民的期待中,半年后终于因为“或已胎死腹中”的结局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与这一消息同步而出的,是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昆明宏仁新村3亿元新建小区502栋新楼房遭逼拆”的新闻。这个中国最权威的新闻节目,一向都被看作是中央政府动作前的风向标,因此,这两则消息时间上的配合,让大家不禁又充满幻想——也许拆迁新法真会像很多人期望的那样“剖腹产”?

  到底有没有这种可能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因素在阻挠拆迁新法的出台。

  据参与此次“变法”的法律学者透露,如果新条例实施,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将遭到严重遏制,这是新条例难产的主要原因。

  众所周知,“土地财政”形成的根源在于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之后,中央掌握了较好的税源,而地方对税收的获取很有限。据悉,很多地方政府财政负担非常重,卖地是其主要收入来源。新条例实施后,将会堵死大部分“土地财政”创收的道路,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将更加突出。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焦点访谈》曝光的云南省昆明市宏仁新村被强拆的新闻,一个村民们和村集体历时5年、投入3亿多元资金建起来的新农村住宅小区,因为要“建设一个商贸城的二期工程”,而且开发商已经进驻,于是,地方政府以危房改造、违规建筑等种种借口强令拆除。

  根据新条例在征收程序中所做出的严格限定,即进行危旧房改造必须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才可生效。但是,在村民们的联合签名表中可以看到,宏仁新村500多户村民有400多户联名反对拆迁新村,村民的签字率远远没有达到要求,可是拆迁却已经开始了。

  “新村这一部分的话可能有一些抵触情绪,但是通过我们做工作的话,群众也在慢慢接受,签字率已经达到了50%。”这是当地政府某负责人的话。

  然而,据村民揭露,当地政府是这样来“做工作”的——告诉单位,不让上班;带领人敲玻璃,砸窗户、砸门等等。

  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急切热爱”由此可见一斑,昆明市宏仁新村绝不仅是个案。要想让地方“官意”轻易放手而使拆迁新法顺利出台,这显然不太现实。

  但是,公平地来看,地方政府也有其委屈的一面——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并没有解决“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的问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从1993年的22%升到2007年的54.1%,而在事权方面,中央与地方事权比为30∶70,倒挂现象严重。

  “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直接导致地方政府收入在减少,支出却在增加。据银监会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而国家审计署日前也发布报告指出,一些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债能力不足。

  一方面是全国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另一方面却是地方政府的债台越堆越高。两者之间的反差,恰恰显示了当前中国财政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因此,拆迁新条例不仅仅只涉及到地方政府与当地老百姓的博弈,更涉及到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不解决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的问题,各方意见难以达成根本性的共识。

  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想让拆迁新法顺利诞出,就必须做出结构性的调整,靠新征收条例一部法规单兵突破,困难异常。

  所以,现在这个皮球,实际上被踢回了中央政府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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