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思龙律师点评:大律师陈有西学术网被黑事件,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的公然践踏。这应当是正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国不能容许的行为。我们全体律师支持你!陈律师。全国律师要发出同一个声音,团结起来,才能争取属于我们的权利,才能促进中国的法制进程。
《陈有西学术网》从昨天晚上十时开始受到不明地址黑客疯狂群发攻击,致注册有数万中国律师的整个点睛律师网群瘫痪近二十小时。 原因是转发了朱明勇律师的一些材料照片。新浪等网的他的信息删除后,我的这里多活了半天,然后定点攻击我的学术网。经四五位网络专家紧急维护,断续恢复四五次仍不能稳定。这不是光明正大的人所为。同时,我的网站和名字、文章的百度、谷歌搜索也被作了隐藏处理。今后大家很难再找到我的网站了。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度出现这样的现象,令人无法不愤怒,但是我准备不愤怒,并向他们通宵的辛苦工作表示慰问。这是我们这个特定时代一个想说点真话的人应当付出的小小的代价。借用点睛网主编的一句话:让我们原谅这些黑客吧。我现在更理解好多法律人为什么去转信耶苏基督了,让我们宽恕那些罪人吧。
此黑客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但是我知道这个法条目前无法适用于中国这些特殊的黑客。也不会有人进行实质性侦查。这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我的网站的命运已经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建议有些思想的法律人注意发言界线,如果你不想你的文章被删、博客被关闭的话。他们没有直接来弄你这个人就算不错了。
为避免全国律师网群交流受影响,我已经主动要求点睛网先把我的网站切割,暂时关闭《陈有西学术网》几天,以恢复整个点睛律师网群正常运行。我今天的一文《错关少女和通缉记者拷问中国延押制度》,已经被《人民网》正式发表。这几天我将暂停发表博文。正好处理手头一些案子。但是我不会停止思考和说话。可能留些时间写书出版,这样可能更有力度。他们目前还没有能力黑掉所有的出版社。
对今天一天中给我不断来电来短信的全国的所有朋友们表示深深的谢意,我很好。工作一切正常。
请关注我的学术网的朋友们在保障自己的网站安全的前提下,转发一下本说明,我最近的一些小文章将转至法律博客网和搜狐网、财新网的本人博客中适当发表。网址链接为:
http://chenyouxilawyer.fyfz.cn/
http://chenyouxivip.blog.sohu.com/#tp_fb9fc24892
http://blog.caing.com/chenyouxi
陈有西 启
2010年7月31日
《人民网》文章 《陈有西:错关少女和通缉记者拷问中国延押制度》
http://sh.people.com.cn/GB/134780/134791/12299632.html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10132314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释义]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 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