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是持有“法律顾问证”的人员。这类“法律顾问”,是国家经贸委为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在司法部的律师管理系统之外,另起炉灶搞的一个企业法务管理的职称体系。而在律师行业里也有一个“法律顾问”的概念,和这个也是有区别的。
另一类是具有《律师资格证》,但没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员。这类人依法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可获《律师执业证》,成为真正的律师。
还有一类是各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这类人员的正式名称叫“法律工作者”。
一般来说,这三类人员都没有“律师执业证”,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律师”。不过,客观地说,他们的法律知识不见得低于真正的律师。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不是执业律师,不能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
搞清楚这些问题后,我们如何能聘请到真正的律师呢?下面给出我的意见:
1、查验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要查看两证。这里的两证,一是《营业执照》,二是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对于这两种证件,当 事人也要看清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年检。
2、与律师事务所签定代理合同
当事人不是与律师本人,而是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当然,双方需要在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 中写清楚,具体是由哪位律师承办案件。
3、查看律师是否持有“案件承办表”(或批办单)
律师办理案件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必须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批办单。
4、查验律师的证件
在接受法律服务之前,应当请律师出示前面提到的“两证”,并注意查看其律师执业证是否经过了年 检注册。
5、查看律师的代理函
根据有关规定,律师出庭时应当向法院提交代理函。
6、查看发票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服务费,并开具税务发票。
7、查看律师着装
律师出庭应该着全国统一的律师袍。
通过以上的方法,可以鉴别出“律师”的真实身份,并可以享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