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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律师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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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法律顾问服务的通常内容为协助聘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贵公司提出的与贵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问题,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贵公司要求,出席贵公司的内部会议并讨论与贵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贵公司内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3、根据贵公司要求,代表贵公司出席贵公司与第三方的与贵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会谈、谈判;
    4、根据贵公司要求,参与起草或审阅贵公司公司内部制度文件;
    5、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贵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的与贵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6、受贵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与贵公司有关的法律文件;
    7、应贵公司要求,就贵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8、应贵公司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对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培训;
    9、根据贵公司要求,协调处理贵公司企业内部的纠纷。
    10、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收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后,律师事务所还可提供以下服务:涉及经济、民事、劳动、行政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涉及公司招投标、对外投资、融资、重组、购并等专业法事务。
    对已经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聘方单位上述专项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在收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时给予优惠并优先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本所为贵公司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
    针对贵公司在经济合同管理、劳动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法律事务的实际需要,以及贵公司以后的发展对资本运作相关法律事务的需要,本所律师将和贵公司人员一起重点做好以下法律事务工作:
    (一)参与起草、审核贵公司规定制度,协助贵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1、实现管理权限合法、管理内容合法、管理手段合法。
    2、制度既要符合国家经济体制的大环境,又要与贵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可操作性。
    3、各项制度在内容上避免相互冲突或遗漏,在批准和发布程序上保持统一性和合法有效。
    (二)起草、审查各类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会签的流程、签订权限的授予到格式文本的制作、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登记与台账管理、合同履行监督与统计报表等都作出详细的规定,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2、根据具体经营业务需要,起草或填制重要合同文本,审查合同条款,排除法律障碍,最大限度的反映贵公司的经营意志,降低和避免法律风险。
    3、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或解除手续。
    (三)贵公司的劳动合同、劳资关系管理
    1、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的制作,劳动关系分类协调,协助人事部门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
    2、起草、制订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以及相关内部规章制度。
    3、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调任审计工作。
    4、协调各类劳动争议,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根据专项委托处理各类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事务。
    5、及时提供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信息,会同人力资源部培训员工,进行法治教育和法律知识传授。
    (四)参与贵公司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协助关键性文件的谈判和起草、审核、把关。
    (五)参与贵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结合贵公司经营实际,及时为贵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动态法律咨询服务
    1、确保决策有可靠的法律依据,避免决策的法律风险;
    2、促使贵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3、论证决策在法律上的最佳方案,有利于决策目标的实现;
    4、从法律上为贵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应当获得的利益提供有效的保护措施;
为此,根据贵公司要求,我们可参加贵公司决策会议,为贵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协助起草、修改、审核有关贵公司决策的重要文件,必要时主动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 配合贵公司的经营进展,提供资本运作相关的法律服务。
根据贵公司专项委托,做好贵公司收购、兼并、上市、招投标、项目融资、资产重组等专项法律事务。
    (七)贵公司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
 熟悉运用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的特点,为贵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动态的保护和依法管理策略。指导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八)协助贵公司行政部门做好贵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与管理
    (九)其他为完成贵公司法律事务所必需的法律事务工作
    (十)根据贵公司专项委托,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代理贵公司解决专项法律纠纷,必要时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对于已被起诉的诉讼案件,根据贵公司专项委托应诉。
    另外,本所将根据贵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向贵公司提供随时随地的法律咨询,根据本所对最新法规和政策的准确把握,使贵公司在经营的各个环节做到合法化、规范化操作。

    三、本律师团队对法律顾问单位的服务方式
    1、本律师团队拥有优越的网络资源,完全可以做到对贵公司对合同审查高效率的要求,真正做到无纸化办公,并且为贵公司节省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
    2、经贵公司邀请和通知,首席顾问律师和指定的主办律师可参加贵公司重要工作会议,重大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以便随时了解公司发展思路,深刻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服务。
    3、在贵公司遇到重大法律事务时,应贵公司要求,本所可指派1名主办律师作为常驻律师在贵公司提供的工作场所定期值班,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或协助贵公司内部人员的日常工作。
    4、对贵公司委托法律事务中的疑难法律问题,本所可召集该领域的法学专家进行专家论证,提供专家论证意见。
     5、当贵公司遇到突发紧急事件时,本所可派出熟悉相关事务的律师工作组现场配合工作,提供应急公关与法律服务。
 

    本站站长许思龙律师联系电话:1388823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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