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建言献策 >> 文章正文
律师收费指导价标准应规定上、下限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许思龙律师  来源:昆明律师服务网  阅读:

    按相关规定,律师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省级司法厅、局会同省级发改委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但笔者发现,有些省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只有上限,没有下限。比如,云南省规定,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每件收费不超过5000元;在刑事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每件收费不超过3000元,等等。只规定上限,不规定下限。如此规定,将导致律师事务所降价收费,打价格战,恶性竞争。上海的规定就很好,既规定收费上限,又规定收费下限。

    附: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昆明市领导干部职务分工..
·湖南永州一男子闯法院枪..
·新版律师执业证编号规则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
·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律师到底能挣多少钱?
·有收条就能证明已付款吗..
·深圳、广州、厦门三地律..
·许思龙律师简介
·央行存贷款基准利率表20..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