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记者 洪扬
24日凌晨,网友924736774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一篇名为《母亲的一次失误,再次考问法律灰色地带》的文章,讲述了母亲王老太在云大医院门口被1男2女以买“神药”为名骗走6400元的事。
受骗后,受害人9天后竟与行骗者在闹市相遇……最让博主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在派出所里:“据嫌疑人交代他们骗我母亲的6400元,400元3人用于吃饭了,剩余6000元,他们每人各分了2000元,而她只分到2000元。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抓获的嫌疑人身上搜出的4600元,只能退还给我母亲2000元,其余的钱民警将退还给嫌疑人。”
网友“924736774”说:“我们抓到的人就是拿到我母亲6400元的人,我母亲的钱就是一起交给了她,她有没有分给那两个人,谁知道?”
“如果她说只分到200元跑腿费,其余6200元都被在逃的两名嫌疑人分走了,民警岂不是将搜到的4600元只还200元给我母亲?”
我被她骗了6400元,怎么才还2000给我?
她说,她只分到2000元的赃款
●场景还原
花6400元买了包“阿富汗神药”
时间:2012年2月15日
地点:云大医院附近
人物:王老太、1名男人,2名女子
王老太和朋友在公交站等车,一名男子手里拎着一包药,凑上前来,神秘兮兮地对王老太说:“这是我送给工人医院某主任的药,是从阿富汗带来的‘血戎片’,因为今天医院的主任没在,不想把这个药带回去了,可以便宜点卖给你们。”
正当王老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时,一名陌生的中年妇女窜上前来:“这药我买了,我们家人吃过这个药,所有病都医好了。”话音刚落,掏出6400元,把陌生男人手里的药提走了。
面对男人的自信,女人的干脆,王老太心动了,那么好的药,错过了可能就没了。就问陌生男子:“这种药还有吗?”男子称还有,但没带在身上,见面即是有缘,如果需要,一会送来。
不一会儿,一名女子给王老太送来了药,王老太带着她,到家取走了多年的积蓄6400元。
嫌疑人交出4600,母亲只能拿2000元
时间:2月24日下午
地点:宝善街附近
人物:王老太、子女和送药女子
王老太把买“神药”的事情告诉女儿后,女儿当即告诉她:你上当受骗了。王老太瘫软在沙发上,手脚无力……女儿拨打了110。
连日来,家人和朋友都安慰着王老太,2月24日,全家聚餐。饭后走出餐厅,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过,王老太认出了骗她钱的那个男人及拿她钱的那个女人。
子女们一把将那个女的抓住了,送到了虹山派出所。
虹山派出所民警从送药女子身上搜出4600元的现金,及金项链、玉石戒指、手机、手表等物品,还有其电动车里一包和骗王老太时一模一样的“阿富汗神药”。
经初审,民警告诉王老太,送药女子是昆明人,所谓“阿富汗神药”其实是从药材市场花40元买来的。据嫌疑人交代,骗王老太的6400元,3名嫌疑人吃饭花了400元,剩余6000元,三人一人2000元。
“我明明给了她6400元,为何现在只能还我2000,她不是有4600元吗?”王老太疑惑。警察告诉她:“王老太剩下的4400元损失必须等抓到另外2名嫌疑人时才可以定论,这些钱警察也没权力扣,所以只能让嫌疑人自己装着。”
王老太和家属,带着一大串难解的问号离开了派出所。
●律师解答
民警做法
符合法律规定
对此,很多市民对警察的做法表示不解,“她骗了我6400元,我就问她要6400元,至于她跟谁分了,那不关我的事。”市民李先生称,要是我,直接抓到就让他还钱,身上有多少还多少,别人拿走的,让她自己去问别人要。
针对网友“924736774”以及市民略带情绪化的常规理解,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许思龙律师分析,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的3个嫌疑人,把普通草药虚构成进口药物,虚构疗效,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已经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收缴涉案赃款2000元并发还受害人,符合法律规定。因嫌疑人身上的另外2000多元钱无法证明就是赃款,因而不能收缴。
来源:都市时报 2012年2月27日第A28版、昆明信息港http://times.clzg.cn/html/2012-02/27/content_2604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