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法律行动:
2014年3月:向财政部书面申请公开毛主席纪念堂及其管理局财政经费拨付、使用信息。财政部已书面回复。
2014年3月:召集28人联合向财政部书面申请公开全国两会经费预、决算及拨付信息。财政部已书面回复。
2014年4月: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申请公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的相关信息。随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闭了该法制教育基地。
2014年4月:召集77位公民联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及《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书。要求废除收容教育制度。随后,该倡议获众多全国知名学者、律师的响应。该建议书被国家发改委《改革内参》杂志2014年综合版第22期全文收录。
2014年8月,针对转基因食用油普通存在的转基因标识过小,消费者难以辨识,违反法规的问题,许思龙律师在全国发起了“转基因公益法律行动”,征集到87位参加者。8月20日,同时向昆明、福州、青岛、西安的法院起诉。开创了一种针对普遍违法行为同时多地诉讼的一种维权模式。这一行动,获得了几十家媒体大力支持和传播,引起了全国人大的重视。2015年4月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正案专门增加了一条:“第六十九条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这一法律行动被中国案例法研究会评入“2014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被澎湃新闻选入“2014年中国转基因十大争议事件”。
2014年12月13日,针对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在45天内连续三次下发通知,提高汽、柴油消费税一事,许思龙律师第一个提出反对意见,向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申请公开提税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2016年6月1日,召集108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议,要求修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统一城乡赔偿标准,实行“同命同价”,给全国六亿农民国民待遇。
二、发起的公益慈善活动:
2015年9月15日,为家庭困难,子女、老人生病无钱病治的当事人蒋珍英发起捐款,共为其募集到医疗费15755元。
2015年10月18日,为镇雄县坪上遭受火灾无家可归的许彪等六户人家发起捐款,为其募集到善款2万多元。火灾无情人有情,
让受灾者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2016年1月10日,许思龙发起、组织二十多位镇雄同乡到昆明市西郊三碗水阳光老年公寓看望、慰问病残、孤寡老年人,捐款捐物6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