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云南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暂行)》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第一条 决定收费高低的考虑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难易程度,所需律师人数,律师的执业年限及业务能力,律所风险和责任,委托事务的重要性和金额,机会成本,委托人的经济条件和支付能力等。
第二条 代理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诉讼、申诉、财产保全、反诉(反申请)、执行、仲裁案件,每件每个阶段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分段计算收费: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涉外、异地办理的,上浮1至5倍收费。
第三条 风险代理收费标准:起诉或裁判金额的10%-30%。以下案件不实行风险代理: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
第四条 非诉业务收费:查档案、调材料,收费1,000-5,000元;发律师函每件2,000-10,000元;律师见证每件2,000-10,000元;尽职调查50,000元。
第五条 常年法律顾问收费:
担任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常年法律顾问,30,000元-100,000元/年。
担任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80,000元-300,000元/年。
担任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0,000元-600,000元/年。
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常年法律顾问,10,000元-200,000元/年。
第六条 计时收费标准为300元-3,000元/小时。代书1,000-5,000元。
第七条 刑事案件收费标准:侦查阶段辩护费3,000-1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费4,000-20,000元;一审辩护费10,000-100,000元;二审辩护费同一审;代理申请取保候审收费1500-7500元。
担任自诉人或被害人代理人,参照本条第一款标准收费。
第八条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跨境通讯费、邮寄费用、专家或专业机构咨询论证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承担。
第九条 具体收费金额由承办律师与委托人协商决定。低于本收费标准的收费应取得律所主任同意。
第十条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